一、認清交易對象。
在和對方交易前或洽談過程中,應該通過法律顧問、律師或自己的朋友、行家,摸清對方的經營信譽、口碑、主體資格、注冊資金、經營狀況、履約能力等等,還要弄清楚對方的家庭住址、家庭成員等情況。初期交易盡量不要以支票結算。
二、便宜莫貪。
世界上沒有免費午餐,對于一些沒有科技含量但利潤又特別高的交易就要特別小心,千萬別急功近利。
三、加強對貨物的控制。
在進行交易的過程中,一定要看好自己的財物,在貨款(貨物)沒到手之前,貨物(貨款)一定要在自己的控制之下。
四、預付貨款、訂金要謹慎。
在經濟交往中,預付款是很容易被人騙走或出現糾紛的,因《合同法》中沒有預付款的法律規定,故預付款一定要謹慎。
五、資金出入和簽字蓋章要把好關。
在收到支票或對方簽收貨物的時候,要看清楚支票及簽收單的蓋章、字體是否清晰工整,因為稍有差錯、不清晰,銀行就會退票、對方就會不認賬。
六、白紙黑字要清楚。
凡事都要以書面形式“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變更合同一定要用書面形式。
七、建議請法律顧問。
八、財物簽收要規范。
最好做到以下幾點:1.蓋章簽名兩不缺;2.簽合同者簽收最妥當;3.第三者簽收要有委托書。
九、簽合同要仔細慎重。
簽合同時由經驗比較豐富的人員操作,或有律師參與。
十、不熟不做。
在生意交往過程中,自己不熟識的產品或技術、生產設備,必須弄清楚其市場價格、技術含量、性能、實際應用情況等才能進行交易,否則盡量不做。
十一、盡量避免現金交易。
十二、交易過程中不要和對方賭博。
(觀宇/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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