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大都市應有怎樣的胸襟?
新聞點擊:上海市市容標準國慶起實施,臨街單位禁設卷簾門。今年10月1日之后,上海諸多商鋪的卷簾門要保不住了,大小商鋪的老板們可能會哀嘆“誰奪我商鋪卷簾門”。
評
消息一經媒體披露,上海市民的心里一定是五味雜陳,為了確保“國際大都市”的風范,制定一本《城市化妝指南》確實有必要,只是政府不能以損害百姓的切身利益為代價。
一個城市首先是市民生活和工作居住的地方,其次才是一個向外人展示光輝形象,包括合理賺取國際友人美金的地方。商鋪裝有卷簾門,說明卷簾門有其存在的市場價值,它可能是因為方便,也可能是因為便宜才在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也就是說,卷簾門在上海的遍地開花是市場的需求所導致的,不是強行攤派的結果。遍查中國諸多法典,卷簾門也并非違禁用品,我們不禁要嘀咕幾句:誰有理由不讓商鋪用卷簾門?這種市容標準是否真正適合國情?“國際大都市”是不是應該有“國際大都市”的胸襟?
當然,城市總是需要化妝的,我并不反對有關部門嚴令商鋪必須經常清洗卷簾門,以確保“國際大都市”的風范。只是,到了10月份,如果上海有關部門真的不讓商鋪用卷簾門,我比較擔心上海附近的卷簾門生產廠家可能會馬上陷入困境。工人們本來有著一份勉強糊口的工作,憧憬著年底可能會有年終獎,結果,一紙《上海市城市容貌標準規定》差點砸了他們的飯碗。是的,卷簾門生產廠家可以繼續尋找外省新市場,不過,運輸成本的增加一定會削弱企業的競爭力,這筆錢誰來補償?
各位領導一拍腦袋,商鋪老板嗷嗷叫,企業工人跺腳跳:求求你們不要奪走便宜又好用的卷簾門,有人愿意天天將卷簾門擦得锃亮,堅決保證不給“國際大都市”丟臉。
《信息時報》
開著門睡,礙著誰了?
新聞點擊:不久前的一天子夜,在北京市海淀區六郎莊社區一居民大院內,社區民警將一張“黃牌警告”貼到了一扇敞開的房門上。屋內主人已經熟睡。如果第二天,該戶人家仍然敞門睡覺,黃牌警告將變為“紅牌警告”,通知戶主天亮后到居委會參加“安保培訓”。
評
從法律的角度說,任何使用強制力,不允許相關人保持常態活動自由的行為,例如監禁或者變相監禁;以及辦所謂學習班,要求相關人在特定時間里必須在特定地方,否則就要受到懲罰,都可認定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若被掛紅牌居民就要被強制參加“安保培訓”,顯然是一種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為。
一個公民是關門睡覺還是敞門睡覺,都不是違法行為;完全是公民自己權利范圍以內的事情,是個人如何處理自己權利的問題;純屬私人化的事情,不是一個公共問題。這樣的個人喜好是不能引入公共管理領域范疇的,也就是說公權機構不能強迫其改變關門睡覺還是敞門睡覺的方式,否則就可能構成公權對私生活的干預。
而作為維護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有責任最大限度地保護公民無論是關門睡覺還是敞門睡覺的安全,對于客觀上確實存在的敞門睡覺不安全問題,民警可以對其加以提醒,但不能強迫,更不能強制其參加“安保培訓”。
筆者不否認,通過“安保培訓”的方式讓居民加強治安防范意識是善意的,是從維護居民自身安全角度出發所采取的措施。但無授權公權不可為,是基本行政原則。而令“掛紅牌”居民參加“安保培訓”,從現有的法律法規來看,并無此相關規定,因此就不能實施,否則就涉嫌侵犯公民權益。其實,謹慎地使用公共權利,對私權利心存敬畏,才是對公民最好的保護。
《新京報》
《市場報》 (2005年06月21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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