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騎著摩托車在廣州街頭飛馳而過是一個相當時尚的舉動,而今天卻不止是落伍那么簡單。
理論上說,摩托車與汽車、自行車生而平等,只有分工不同,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但事實上摩托車境遇最差,低人一等。開著私家車是最時尚的,坐公共汽車是充分利用公共資源,騎自行車是環保,走路是鍛煉身體,只有摩托車出師無名。飛車搶劫、非法搭客,在禁
行路段越來越多的情況下,摩托車又和非法上路聯系在一起,最近形象每況愈下,處處神憎鬼厭。
《羊城晚報》報道,同樣是小區業主,進小區的大門,對開著汽車的保安就會敬禮致意,對騎著摩托車的保安就會仔細盤查,這讓處處受氣的摩托車主心理更加不平衡,憑什么對摩托車就做“有罪推論”,擁有合法身份的摩托車為什么不能享受和其他交通工具一樣的待遇呢?
報道中沒有提到保安如何對待騎自行車或者走路的業主,如果只是對有小汽車的人敬禮,而其他人都要受到盤查,確實是物業公司嫌貧愛富。如果只是盤查摩托車主,情況就有點不同。
想來保安的初衷,也是恪盡職守,為包括摩托車主在內的業主提供更好的服務。如果一定要認為是自己開著摩托車而遭受歧視未免有點被迫害妄想,因此而鬧上法庭,意義也不大。至于在保安服務過程中出現的對摩托車的歧視,在生活中經常出現,不少摩托車主感同身受,應該是集體無意識的結果。
以貌取人固然不妥,但也無可厚非,你想想自己,看到穿平底鞋、布襯衫提著電腦包的你就會判斷是IT人士,看到戴大耳環、穿帶洞的牛仔褲的你就會判斷是設計師,以貌取人,其實也是社會經驗積累的結果,整個社會對摩托車的惡劣印象確實讓不少摩托車主深受其害,有苦難言,摩托車式微,車主們成為弱勢群體卻實在是積重難返,一時無法改變。
早些時候,跳交誼舞被看作是生活腐化,穿喇叭褲被當成是異類,隨著時間的推移與社會的進步,這樣的判斷被逐漸糾正。至于被歧視的摩托車咸魚翻生的機會大不大,不取決于歧視摩托車的人,也不取決于摩托車主。摩托車作為交通工具,本沒有善惡之分,有誰生來就是做搶劫或者非法搭客的幫兇呢,摩托車是輕便而且價格相對便宜的交通工具,仍舊有很大市場。城管、交通、治安各個部門,應該先替摩托車主的隊伍清理門戶,然后又嚴格規章,整頓作風,只有如此,摩托車的形象才能夠重新樹立,摩托車主才能不再是弱勢群體,類似在小區門口受到不公正待遇一類的現象才會杜絕。
(信息來源:機械電子頻道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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