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儲量到底有多少 煤炭家底不清緣于產權不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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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0日 10:22 經濟參考報 | ||||||||
專家認為中國煤炭資源可以保證開采上百年,然而這僅僅是依據現有利用方式而定。如果隨著全球石油資源的枯竭,煤炭開采技術的提高,那么煤炭大約只能維持50年。然而,一個全國產煤大市的煤炭管理局負責人卻說:“我們市煤炭遠景儲量是1萬億噸,現有開采能力不足1億噸,可采年限你們自己也能算出來,1萬年!”據我所知,世界范圍內已知的煤炭儲量才7702億噸。
中國的煤炭儲量到底是多少,相關的管理部門的統計數據不一,各個企業、領導也各執一詞。而對于另一最為關鍵的數字,“還剩多少”,大多數文件更是沒有提及。專家稱,煤炭“資源家底不清,以及由此帶來的盲目樂觀、無科學開發觀的現象正日益困擾我國的煤炭開發,動搖煤炭這一長期戰略資源的根本。” 筆者以為,煤炭“家底不清”,源于煤炭的產權不明。正如英國學者哈丁筆下那個“向一切人開放的公有牧場”,既然是向所有人開放的,也就不知道到底屬于誰,于是牧羊人為了獲得更大的收益而增加更多的牲畜,無節制的放牧最終毀滅整個牧場,而釀成所謂的“公地悲劇”。 現在的煤炭資源也是如此。正因為“家底不清”,所以一到地方官口中,就立刻變成了“煤炭資源豐富”、“可以采1萬年”。在這些口號的掩護下,各個地方政府為了短期的經濟利益而毫無節制地濫開濫采。從法律意義上來講,只有“無主”財產才可能出現這種狀況。 事實也正如此,一個地方的煤炭到底屬于誰?法律文本上雖然寫著國有,但國家為了節約交易成本,而把它委托給地方。可是,地方長官卻只“為官一任”。為了自己任內的政績最大化,無節制的開采就成了必然。煤炭產權的這種模糊性正是產權虛位的表現,用哲學家霍布斯的話來說,就是產生“契約交易”以前的那種自然狀態:“人對人是狼”的戰爭狀態。用這種“狼的世界”和“戰爭狀態”來描繪某些地方政府主導下的非法濫采煤炭資源的現象,有著深刻的意義。 對于煤炭這個產權不明的“公有物”,既然它根本上的“人格歸屬”還沒有確定,也就是還沒有“家”,哪又談得上“底”呢,就更談不上有“多少”了。這就像牧羊人之于“公共牧場”,誰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還有多少。對于當地的官員而言,或許不知道可能比知道更有利。在這樣的狀況下,誰又有積極性去調查還剩余多少煤?就是調查出來了,那些數據又有多少可信度? 煤炭作為一種不可再生資源,它不僅僅屬于我們這一代,也屬于我們的后代子孫。到今天,由于資源的枯竭和環境的惡化,代際公平早已超越倫理學的范疇。對于煤炭資源的產權構成,我們應該站在這樣的角度來看待。 菲律賓最高法院在1993年的一個判例中,法官授予42名兒童訴訟權,使之能以自己及子孫后代的名義提起訴訟,要求政府停止大規模出租國家森林讓開發公司砍伐。最后,法官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判決原告勝訴,從而使大量的森林資源特別是熱帶雨林得以保全。地球只有一個,它不僅僅屬于這個時代的人,也屬于未來時代的人。這個案例就清楚地界定了資源的產權構成。 煤炭的“家底”清不清,在問題的討論中其實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我們煤炭的產權明不明。這才是問題的根本。(來源:經濟參考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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