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商品住宅與非普通商品住宅界定牽涉到營業稅、契稅繳交及其他住房優惠政策的享受。昨日,銀川市房管局發布了我市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宅界定標準。
市房管局、市規土局、市財政局聯合發文,確定我市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宅界定標準為:一、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2以上;二、單套建筑面積在130平方米以下;三、2005年成交價(初裝修),興慶區在2934.36元/平方米以下,金鳳區在2812.77元/平方米以
下,西夏區在1867.8元/平方米以下;四、經認定住宅的節能性能符合《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中節能50%%以上規定時,成交價格在同區域住宅平均交易價格1.2倍的基礎上可上浮20%%。
事實上普通商品住宅與非普通商品住宅有了界定標準后,非普通商品住宅交易時,不再享受契稅減半的優惠政策,即按3%%計征契稅;個人購買普通商品住房不足2年的,銷售時按銷售額恢復征收營業稅;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才免征營業稅。
記者了解到,我市房地產管理部門每年按照上年度同區域住宅平均交易價格1.2倍,并根據地區實際上浮10%%來形成當年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成交價格標準。今年確定的成交價格是按2004年銀川市住宅的平均交易價格(不含經濟適用房、高檔別墅)分區域測定的。
(信息來源:銀川市地方商務之窗)
(信息來源:寧夏地方商務之窗子站)
文章類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