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從嚴實施五項問責 防范違法違規經營帶來巨大風險與損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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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7日 09:01 上海證券報 | |||||||||
北京消息 中國銀行新聞發言人王兆文昨天表示,中國銀行實行嚴格問責制將堅持"五要問"。 "五要問"包括:一要問執行者之責。強調拒絕違規操作是每位員工義不容辭的義務責任,對上級下達的違規指示應堅決抵制;強調凡是違法違規操作行為都必須問責,不以是否造成損失為問責條件,不能以沒有損失為由就不問責。二是要問管理者之
他說,實踐證明,違法違規經營必然帶來巨大風險與損失,即使僥幸獲得了收益,最終遠遠彌補不了帶來的損失,靠違規經營創造的所謂業績注定是暫時的、不真實的,靠不住的,而且任何違規行為都會破壞銀行的發展能力,甚至危及銀行的生存。而健全問責機制,就是做到權責要明晰、過失必追究。 王兆文指出,為了使問責制度化,中行對責任追究的原則、程序、方式、公示制度做出了明確規定,全行各項規章制度也將明確責任追究條款。中行實施的問責制將體現即時性、公平性、嚴肅性等特點。通過建立問責制度,對問責對象因過錯、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影響經營管理的質量和效率,導致未達到績效考核內容確定的目標和標準、未達到依法合規經營要求、發生重大經濟損失和安全運行事故、造成銀行資金重大風險或嚴重影響等行為,進行內部監督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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