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被美歐所利用的中國入世《工作組報告書》中第‘242條款’的有效期僅為4年,而2008年之后國際市場將會利用反傾銷措施對我紡織品出口發起更為嚴酷和猛烈的攻擊。”在第四屆消博會上,寧波布利杰針織集團的夏學曼說,這將令國內幾乎所有紡企更為頭痛。
夏學曼的這番感觸來源于其5月9日參加的“2005年中國紡織品出口發展論壇”。論壇上,商務部公平貿易局副局長李成剛提醒企業,反傾銷一立案就是5年,之后每5年復審一次
,累計反傾銷制裁可延長至10年甚至20年之久。
李成剛指出,“242條款”規定的是在一個基數之上的增長率,還具有相當溫柔的一面。而反傾銷的特點是以一點出擊打擊一面。中國產品被裁定傾銷后往往被征收20%以上的反傾銷稅,這使該產業的幾乎所有企業遭受打擊。
目前,我國紡織品出口市場的無序競爭和低價競銷已經引來了包括土耳其、美歐等的反傾銷調查。如不加以控制,不僅可能招致更多國外反傾銷,還將嚴重損害本行業的整體利益和我企業出口產品的聲譽。
李成剛提醒企業,當一種產品出口出現數量和價格的剪刀差時,企業就要注意國外可能對該類產品提起反傾銷調查。所以企業不僅要埋頭苦干,還要抬頭看路,既要不惹事也要不怕事。不怕事是指一旦被起訴傾銷,我國企業要積極應訴。如果不應訴,進口國將完全采用原告的信息來裁定,我國企業必敗無疑。雖然應訴也不一定是贏,但贏的可能性就遠遠大于不應訴。
對企業如何做好應訴工作,李成鋼建議,企業日常經營狀況要有詳細規范的財務賬目,不要喪失最基本的應訴條件;企業可以積極爭取市場經濟地位,以避免起訴國利用替代國產品的價格裁定我企業高額反傾銷稅率;目前美國新調整的反傾銷條款對我國生產和出口企業的反傾銷稅率采用捆綁稅率,我國企業還需調整應對策略;我國企業在應訴時切忌相互指控,否則只能是損人不利己;要聘請有經驗、專業的律師和會計師;我國企業還要有合縱連橫的謀略,政府、商協會、企業間要合力,還有與進口國的進口商、消費者連橫,得到他們的支持。(信息來源:紡織服裝頻道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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