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敖曉波來源:
本報訊(記者敖曉波)繼上證所就《上證所權證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之后,深交所權證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征求意見稿也已于昨天制定完成,并向社會征求意見。雖然推出權證業務是為解決股權分置提供工具,但市場分析認為,此舉有望在解決做空機制等金融創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據了解,在我國證券市場發展初期,為保護老股東在配股中的權益,讓一些不愿或無力認購配股的老股東能夠有償轉讓其配股權,深滬交易所曾推出過配股權證,但從1992年6月發行第一只權證到1996年6月,權證交易被叫停。時隔9年,交易所再次醞釀推出權證業務無疑給交易品種單一的市場帶來生機。滬深交易所有關負責人指出,推出權證業務,有利于解決改革試點中金融工具不足、改革方案單一等問題,為試點公司和投資者提供更多可選擇的工具。
業內專家認為,從上市公司融資的可選途徑來看,發行股票為首選,其次是可轉債,最后才是認股權證。在目前融資比較饑渴的情況下,權證的推出將改變目前單一做多的機制,使市場出現做空機制,并能有效放大多空雙方力量。名詞解釋
權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簡稱發行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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