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紅利所得暫減半納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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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4日 10:46 證券時報 | |||||||||
財政部國稅總局昨午間連發兩道減免稅優惠政策利好股市股息紅利所得暫減半納稅暫免征收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中三種稅收 經國務院批準,昨天,財政部和國稅總局聯合下發了兩個通知,在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紅利稅等方面對流通股投資者作出進一步的支持舉措。利好措施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執行。
《關于股權分置試點改革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因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而發生的股權轉讓,暫免征收印花稅;非流通股股東通過對價方式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股份、現金等收入,暫免征收流通股股東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關于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現行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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