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影響重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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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3日 10:01 上海證券報 | |||||||||
日前,有一則消息引起了中國銀行業的廣泛關注。中國銀行系統中已有20名二級分行的行長被免職、被責令辭職或被引咎辭職,聯想到此前中國銀行向全球公開招聘部分高級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這一系列舉動標志著中國銀行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已取得實質性進展。對于中國銀行而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否順利,對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推進其改制上市進程的影響與意義尤為顯著。
前一陣,中國銀行暴露的一些金融丑聞曾引起了人們對中國銀行改制上市前景的憂慮。例如,今年初曝光的中國銀行哈爾濱一支行8億資金不翼而飛的金融案件。 從中國銀行所暴露的一些金融大案看,大都是銀行內外人員相互勾結來進行金融詐騙的。這些金融案件所造成的巨大損失,必然要有中國銀行自己來買單。從一個側面也暴露了中國銀行在銀行內控機制上存在著不少瑕疵,也就是說,在公司法人治理方面依然存在著不少問題,才致使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事實上,這些金融案件的頻繁曝光,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投資者(尤其是境外投資者)對中國銀行改制上市前景的看法。其中,有業內分析人士認為,通過政府注資啟動資產重組程序,雖然有助于改善中國銀行的資產質量(提高資本充足率和降低不良資產率),但這些舉措仍無法解決所有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要推進中國銀行進行徹底的內部改造與重組。 因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加強銀行內部風險控制等方面改革,成為中國銀行改制上市進程中最為重要的環節之一。而完善中國銀行的法人公司治理結構的核心因素之一是要徹底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因為,法人治理結構是指"公司的管理層、董事會、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一系列關系"。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核心問題是如何解決委托--代理難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對正確處理委托人與代理人之間關系尤為重要。正如央行副行長吳曉靈指出的那樣,一旦包括中國銀行在內的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的銀行改制導致了股權多元化,股東選擇代理人的權力就有可能與現行人事制度(沿用黨政機關的管理制度)產生沖突,因而在金融企業中處理好黨管干部和股東權利的關系就成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關鍵。 在這一新的歷史時期下,所謂黨管好干部就是指黨要選擇好國有股權的代表,把那些真正懂業務和清正廉潔的共產黨員,或者是能夠忠實履行國有資產代表人職責的專業人士作為國有股股東代表,通過合法的渠道推舉到董事會中去,并得到社會的認可。然后,將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權再交給出資人和出資人的代表,以此來真正維護股東的權益。因而,"組織推薦、社會認可"已成為目前中國銀行業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大方向。中國銀行的人事制度改革恰恰體現了這一改革精神。 一旦商業銀行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進展順利,將有助于防范中國的銀行業風險。因為,銀行風險主要有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目前,信用風險仍然是銀行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市場風險是銀行新的風險點,操作風險是銀行風險的重要根源之一。 其實,中國銀行近來曝光的諸多金融詐騙大案,反映了銀行相關制度不健全或者對制度執行情況缺乏有效監督、對不執行制度規定者查處不力和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薄弱等弊病。相反,通過"問責制"來剔除不合格而選擇好合格的銀行管理人才對降低銀行的操作風險的影響尤為重要。 所以,從中國銀行人事制度改革看,中國銀行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方面已取得了初步進展,也讓我們看到了一個更加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將有利于中國銀行的經營與效益改善,并能贏得投資人和社會公眾的信任,也有助于推進中國銀行的改制上市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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