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塘沽區人民政府文件
塘沽政[2003]68號
關于印發在塘投資項目實行零規費和零罰款暫行辦法的通知各有關單位:
《在塘投資項目實行零規費和零罰款暫行辦法》已經區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在塘投資項目零規費和零罰款的暫行辦法
為了進一步鼓勵投資者在塘投資興業,創造一個“行為規范、程序簡潔、取費低廉、環境寬松”的投資環境,特制訂本暫行辦法。
一、適用范圍和條件
實施零規費和零罰款暫行辦法(以下簡稱“雙零”辦法)涉及的主要事項包括:辦理公司注冊登記過程中的工商登記、稅務登記等審批環節;辦理固定資產投資過程中的規劃、建設、環保、人防、消防、市政、市容、園林等審批環節。
適用條件如下:
(一)辦理工商登記的企業:注冊資本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生產型企業;列入天津市服務業鼓勵政策;天津市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當前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且注冊資本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按外匯對人民幣匯率折算,下同)。
(二)進行基本建設的項目:總投資在1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生產型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物流項目;總投資在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區域性批發市場;總投資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從事海洋經濟開發、海河兩岸綜合開發的項目;列入天津市服務業鼓勵政策、天津市產業政策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且總投資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
(三)未納入(一)、(二)條的重要投資項目,由區經貿委報區政府批準后,執行本暫行辦法。
二、實施零規費的行政事項
(一)辦理公司登記的企業,可以免交以下費用:
1、技術監督局:代碼證加急費、統一代碼標識證書費、組織機構代碼卡費。
2、工商局:企業注冊登記費。
3、環保局:環保登記工本費。
4、國稅局: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5、地稅局: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二)進行基本建設的項目,可以減免以下費用:
1、免交的費用
(1)建委:新型墻體開發基金、散裝水泥基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審查費。
(2)規劃局:建筑工程規劃執照費、土地登記費。
(3)人防辦:生產型項目免交人防易地建設費。
2、按最低標準減半繳納的費用
(1)建委:文明施工措施費、建筑工程圖紙審查費、建筑工程質量監督費、施工招標服務費、設備招標服務費、設計招標服務費、監理招標服務費。
(2)市政局:道路挖掘修復費。
(3)規劃局:規劃檔案預編制費、地形圖測量費、地籍圖測量費。
(4)園林局:樹木、綠地、綠化設施賠償費,樹木代植、遷移、砍伐賠償費。
(5)市容委:拆遷公廁補償費。
三、實施零罰款的原則
區各行政執法監察單位,在加強執法監察工作中,要為全區招商引資工作創造寬松的環境,改善和強化各項管理服務工作。
一般性執法監察,應預先告知被檢查單位檢查時間和內容,監察中發現的問題,對其提出明確的整改要求及時限,在規定時限內達到整改要求的,被檢查單位可免于行政處罰;凡符合本辦法(一)、(二)條之規定,在我區新注冊的企業和建設項目,確因規則不熟,辦理程序不清、開工準備不足、報件不全等非主觀和非人為因素,受到行政處罰繳納的罰款,經區經貿委審核認定后,由區經濟服務中心予以支付。
凡企業或項目單位不履行承諾、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罰款,或因行為故意,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環境污染、社會危害等造成的罰款,不在本暫行辦法范圍之內。
四、實施規則
(一)對于進行工商注冊登記的企業,其注冊資本的確認以營業執照為準;對于進行基本建設的項目,其總投資額的確認以區計委投資計劃中所列總投資額為準。
(二)凡符合本暫行辦法(一)、(二)條所列的企業或項目,由區經濟服務中心代行辦理相關手續,并代行繳納相關行政規費。屬于企業免交的費用,由經濟服務中心按本暫行辦法統一支付;屬于按最低標準減半征收繳納的有關費用,由建設項目法人單位按應交金額的50%支付,其余部分由各有關行政部門自行解決或由經濟服務中心代為支付。
(三)“雙零”基金由區財政劃撥。根據塘沽區人民政府2003年第13次常務會議的有關精神,暫按每年200萬元撥付給區經濟服務中心進行統一管理、使用。次年一月末,由經貿委將核實后的代繳規費和罰款明細一并報區財政局。
(四)本暫行辦法自批準之日起執行,由區經貿委負責解釋。
天津市塘沽區人民政府
2003年7月21日
(信息來源:塘沽區地方商務之窗)
(信息來源:天津地方商務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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