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產品毛利率低使保險公司意興闌珊
本報記者李雁爭報道
在6月3日“銀行保險深層次合作與發展論壇”上,北京銀監局局長賴小民首次給銀保之間的合作“打”出了危險信號,他認為,雖然銀保合作正值發展機遇期,但各種矛盾和風
險也日益凸顯。
銀保已成行業“雞肋”
“在升息的趨勢下,(支行)還是希望把資金貸給企業,從而獲得高額利息收入。銀保方面的事情,我不太愿意管。”工商銀行某支行行長告訴記者。像他這種態度的銀行似乎不在少數。銀行和保險公司之間的博奕、保險公司和保險公司之間的競爭都不免為這種局面的形成平添了一把力。
早兩年,銀保之間的合作頻頻報喜,雙方各取所需,銀行利用自身的信用“賣得很有興趣”,手續費也低,保險公司的利潤空間也是相當可觀的。之后,保險公司紛紛跟進,競爭越來越激烈。為爭奪銀行的銷售網點,保險公司開始在手續費用上大打價格戰,銀行“坐享其利”,收取手續費的胃口越來越大,由3年前的千分之二,提高到目前的6%,而保險公司在銀保產品上的毛費率空間也不過7%-8%左右,扣除保險公司自身在人員上的投入和安排,基本上所剩無幾。慢慢地,在銀行網點里的保險產品越來越少,很少看見在銀行里有專門的“保險業務員”在向你推銷產品了。保險公司的積極性在降低,銀行也不愿意為代理銀保投入更多人力。
保險公司的產品“喜新厭舊”,和多家銀行談“戀愛”,看誰的競爭力強就轉風向,這也是業內普遍通行的做法。將保險與儲蓄相比,盲目套用銀行本金、利息等概念誤導消費者,夸大和變相夸大保險合同的利益,雙方存在短期行為。
銀保業務的法律“瓶頸”
金融分業監管是導致雙方合作基本“破裂”的原因所在,多項法律障礙無法逾越。
“現在國內法規還有許多不甚明了之處,和銀行合作比較謹慎,如果快速推進,不知會踩到哪顆雷?”中國人壽一位中介處人士向記者吐露了苦衷。一則,根據《商業銀行法》規定,銀行和保險公司之間不得相互持股。二來,銀行和保險公司不得隨意披露客戶的有關資料,相互之間存有戒心,誰也不敢貿然地全部公開自己的客戶資源。
“這些數據都是雙方最核心的商業機密。銀行和保險都會留一手,相互設置防火墻,深層次合作也就無從談起。”該中介處人士說。
混業經營的風險更大
分業合作有顧慮,那么一旦有機會混業經營是否可以消除一些不必要的戒心呢?風險怎樣解決呢?
北京市保監局的人士告訴記者,相互持有股權的模式有利于深層次合作,但是混業經營的風險更大。在銀行和保險公司現有的風險控制能力下,混業經營還不可能實現。不過,他透露出一個信息,在混業管制時期,平安和其他保險公司產生了大量不良貸款。
這位人士還說:“《商業銀行法》的禁令后有一個尾巴,‘國務院批準的除外’。等這些公司的風險控制能力變強的時候,政府會逐步解除限制。”(來源: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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