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藥價構成看醫藥政策傳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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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7日 10:31 證券時報 | |||||||||
近期有關醫藥政策的消息頗多,所有政策都是針對一個目標:藥價虛高。為何從2001年起實施了那么多的措施,虛高依然存在?究竟什么是藥品價格的泡沫?醫藥政策又是如何作用于行業和企業的?在這里,我們以藥價構成為框架,對醫藥政策沿產業鏈的傳導機制做初步的探討,從而幫助理解這些政策對醫藥上市公司的影響。 藥價構成要素分析
我們簡單地假設,一個沒有“虛高”的醫院藥價由兩部份構成。首先,制造商通過制造藥品,在零經濟利潤下,獲得40元的收入;這些收入又可被分為三大部分:一部分分配給了原料商,另一部分分配給了雇員、債權人、廣告及其他服務商等(人工成本、三項費用),剩下部分則成為股東利潤。其次,由于成千上萬的制造商向醫院單獨直接配送藥品是不經濟的,物流商通過其地域性的集中配送服務,同樣在零經濟利潤下,得到10元收益。制造商及物流商相加后的總收益50元,則成為“理想的”、“無水份”的藥價。 現實存在的藥價中,除了上面提到的制造商和物流商收益外,還包含了金額不小的其他環節收益,對應的受益者是醫院、代理商、甚至醫生。這些環節收益的存在,使得藥價從50元膨脹至115元。為什么會有其他的“吃蛋糕者”長期存在呢? 醫院的15元收益來自國家政策。藥品加價是政府取消對醫院的補貼之后,為維持醫院在低診療費下的運作,而“迫使”患者(以及醫保基金)支付給醫院的壟斷溢價,是一個“以藥養醫”的“政策泡沫”。 代理商(甚至醫生)等中間受益者的根源來自藥品制造的過剩,由此產生了特定的“影響成本(費用)”,及對應的“中間環節利潤”。 中間水份將長期存在 假設某種藥品在一個無中間環節的理想價格下處于供求平衡點,且每一個制造商賺取零經濟利潤。這時如果一個新的制造商(產品、成本、資源均相同)想加入市場,它必須對消費者施加額外的“影響費用”才能從其他現有廠商手中奪取市場份額。在“影響費用(成本)”無法轉嫁的情況下,此廠家只能得到負的經濟利潤,從而最終將無法在市場中立足,因而市場仍將維持原來的競爭格局和平衡價格。 但是,如果廠家可以將這種額外的“影響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則它就可以生存并獲得市場份額。這時,我們不僅看到“虛高”的藥價,也會發現“藥價越高就越有市場”的奇特現象!坝绊懗杀尽钡目赊D嫁性植根于藥品消費的“決策人”與“付費人”的分離。醫院和醫生可以無成本地影響消費者,使其承擔過高的藥價,而過高的那部分正是前者所獲得的“影響費用”。 中間商承受招標采購沖擊 近幾年,國家為壓縮中間環節利潤,解決藥價虛高問題,主要采取了兩項政策:一是發改委的批量藥品降價,二是醫院集中招標采購。前期,有關單位負責人又透露出可能實施的第三條措施:取消醫院藥品加價。 批量降價“牽一發而動全身”。按慣例,制造商按照藥品批發價的一定折扣向代理商供貨,而批發價則一般按發改委或省物價局核準的零售價除以1.15來計算。同樣,藥品銷售的其他環節也是以零售價或批發價為基準,按一定的百分比獲得利益。因此,發改委的批量降價,傾向于對鏈條上的每個相關者施加較為均勻的影響,制造企業、流通企業、醫院等都同步“受損”。但是,制造企業可以通過游說和談判,來避免其產品進入降價范圍。這方面,獨家產品有更多的騰挪空間。 中間商承受更多的招標采購沖擊。集中招標采購的藥品,將中標價加15-20%,就成為此藥在醫院中的實際零售價;這個零售價一般會比發改委或物價局核定的零售價低30%以上。由于代理商在招標前就和制造商以核定零售價協議好了供貨價格,一旦受到招標沖擊,想向上游轉嫁或分攤“損失”并非那么順暢。因此,代理商是招標采購的直接受打擊對象,制造商則可以依靠其產品在臨床上的功效或品牌優勢,一定程度上阻擋招標沖擊的傳導。 取消醫院藥品加價對其他環節影響不大。從藥價構成看,由于轉嫁“損失”的可操作性不高,取消醫院藥品加價的政策影響難以通過價格鏈傳導至其他藥品制造和銷售環節。此外我們認為,鑒于目前醫院大多依賴藥品收入來維持運營,取消醫院藥品加價,必將伴隨提高診療費等配套措施才能得以實施。那么,一種可能發生的諷刺現象是,取消加價后,患者所支付的實際醫療費(包括藥費和診療費)并未減少,只是“虛高”的藥價變為了“實增”的診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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