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鹽企業呼吁制定《鹽業法》
【本報北京訊】日前,在第二屆清華EMBA畢業論壇上,四川久大鹽業集團公司董事長傅剛義演講時表示,現行的鹽業管理法律法規具有濃厚的計劃經濟色彩,跟市場經濟極不適應。他建議取消食鹽專營,制定中國統一的《鹽業法》,統一在原來各種法規下分割的鹽業市場。傅剛義說,現行的鹽業體制,國家沒有從中得到任何利益,獲利的都是一些機構
和個人。現在企業不能直接進入市場,制鹽企業與用戶之間不能直接建立聯系,特別是食鹽目前仍實行專賣,鹽業公司整體競爭力不強,品種結構不合理,鹽行業內部資源浪費比較嚴重。
建設部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
【本報北京訊】日前,建設部發布關于轉發《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通知要求,6月1日后,個人對外銷售購買時間超過2年含2年、符合當地公布的普通住房標準的住房,可以免征營業稅。為配合這一優惠政策的實施,各地要公布本地區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準。
我國形成保護兒童權益法律法規體系
【本報北京訊】據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消息,我國目前有一系列有關兒童生存、保護和發展的法律以及大量相應的法規和政策措施,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備的保護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體系。對于兒童的生命權、生存與發展、基本健康和保護、教育、休閑和文化活動以及殘疾兒童的特殊保護等,在我國的憲法、刑法、民法通則、婚姻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殘疾人保障法、母嬰保健法和收養法等有關法律中均有系統的規定,對保護兒童權益的政府職能、社會參與、工作原則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都有比較完整的規范。
中編辦明確發改委與電監會職責分工
【本報北京訊】近日,中央編制辦公室下發了《關于明確發改委與電力監管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的通知》,首次明確了發改委與電監會在13項電價監管職責上的分工。中編辦這份《通知》對于發改委和電監會職責分工的規定共14項,其中除第一項是關于電力項目投資管理和另外一項關于電價檢查的職責分工,其余12項都是關于各個環節電價的管理職責劃分。
國家稅總加強企業高管個人所得稅征收
【本報北京訊】日前,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企業高管人員行使股票認購權所得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針對黑龍江省地稅局《關于美國AB公司香港收購哈爾濱啤酒集團有限公司高管人員股票認購權有關個人所得稅涉稅問題的請示》,國家稅務總局在批復中明確,企業有股票認購權的高級管理人員,在行使股票認購權時的實際購買價行權價低于購買日行權日公平市場價之間的數額,屬于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的所得,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而從雇主取得折扣或補貼收入有關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企業負責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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