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一份規定在江蘇宿遷市正式實施,其中要求,黨員、公務員辦婚喪酒席不得超過5桌,群眾與百姓不得超過8桌。
“限桌令”出臺的動機毋庸質疑,短期內的效果可能亦能達到,但通過下達強制性行政命令而能改變風俗卻值得懷疑。尤其是利用行政權力介入作為普通群眾的公民生活私域的作法尤須被警惕。
不管到什么時候,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不可能會不存在各樣問題,既然政府權力為公民所授予,那就理應被用來解決問題、服務民眾,否則就是不作為,人們也不會滿意。而且政府權力能量巨大,只要被最大限度地使用,往往能夠發揮應有威力,諸多痼疾能被迎刃而解。
但同時不能不看到的是,政府權力即公權的干預亦是一把雙刃劍,使用過當必會產生危害,所以在被積極使用的同時也應受到嚴格約束,否則公民個體權利受到損傷將會是必然。而約束政府權力之道,根本在于將政府權力約束在法律界限以內,即任何公權力的實施都必須得到法律的授權,都必須有法律規定作為依據,否則就應毫不含糊地被禁止。這也是防范濫用權力危害公民權益的底線。
宿遷“限桌令”的危害相對更甚。因為這種政府權力的被濫用不是以違背而是以迎合人的道德訴求與現實需要為前提,使得人們容易忘記這道命令沒有法律授權,忽視強大道德訴求下個人權利、自由空間受到擠壓的事實。如此,政府權力的越界便在不知不覺中被容忍、默許,甚至受到鼓勵與慫恿。
一個人追求完美無缺是痛苦的,但這種痛苦主要是他個人的,但一個道德完美主義政治家對社會道德的唯美主義追求,就可能會以將權力推致極限為手段,以犧牲一切約束與規范包括個體對于權利的呼喊及不同聲音為代價而強力推進。
道德完美主義政治家的道德意識值得尊重,而且往往也具有極大的感染力與鼓動性,因而對于個體權利意識缺乏、習慣將一切無保留地交予威權者或道德完美主義超人的民族,道德完美主義政治家對道德完美的無止境追逐,也更能獲得在瀏割了個體權利之草的原野上縱橫馳騁的機會,因而更應為這些民族的覺醒者們所警覺。
我們真正需要的是政治的道德化,而不是道德的政治化。這是波普爾在70年前的警告。同樣,我們真正需要的是法律的道德化,而不是道德的法律化。(來源: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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