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8日,瑞典通過一項法律,禁止在未支付版稅的情況下下載享有版權的材料,以打擊免費下載音樂、電影和電腦游戲的行為。該項法律在議會以絕大多數票同意而通過,六月一日生效,屆時觸犯法律者將被判處支付賠償金。議員們在投票前辯論時強調,音樂家、作家、電影制作商和其他人應該因為他們的工作而取得報酬。左翼黨的議員TassoStafilidis說:“每個付出勞動的人都有權獲得合理的報酬。”瑞典政府和實業界的官員們聲稱,未經許可而使用享有版權的作品的行為在北歐國家很猖獗。世界音像業聯盟(IFPI)瑞典分部的的
負責人LarsGustafsson說:2001年以來,瑞典音像業的收入下降30%多;至少下降的部分原因是非法下載。根據瑞典反盜版局法律委員會的HenrikPonten意見,“瑞典的盜版問題比其他歐洲國家要嚴重”。他說,瑞典900萬人口中至少有50萬人使用下載軟件下載電影、音樂和電腦游戲,再在因特網上傳播。在北歐國家中,每年約有7,000件涉及非法下載享有版權的作品的案件,而在歐洲平均2,000件。議會還批準了大幅提高空白CD、DVD、錄像帶和盒式磁帶價格的建議,以補償合法的復制件。5G的DVD價格有望從10瑞典克朗漲至30瑞典克朗。新的版權法還保護整本書的影印件,影印件在瑞典大學里很普遍,很多學生認為購買閱讀材料太貴。
Gothenburg (信息來源:駐哥德堡總領事館經濟商務室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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