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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該如何面對“炒學”暗涌(媒體聲音)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3日 07:47 人民網-市場報

  繼炒房、炒煤、炒車、炒水電后,最近

  浙商又打上了教育的主意,準備“炒學”。

  據上海《新聞晚報》報道,近日,來自浙江100多家企業的老板匯聚上海,舉行了第一次教育聯誼會。會上,浙江企業家向一些中小學、大學校長和教育專家面對面了解上海教育
的發展情況。業內人士分析,這是浙江商團發出的一個投資信號。

  早幾年,已有浙商零星投資上海民辦教育。而此舉更清楚地表明他們有可能大規模進軍上海教育。基于浙商投資“炒”的慣性,有媒體稱之為“炒學”。

  炒學,即市場利益驅動下大規模的民營資本涌往教育領域。應該說,如果“炒”得規范、“炒”得有序,對教育應該是個利好消息,因為“炒”可以起到激活競爭的“鯰魚效應”,降低教育成本,提高教育質量。可從另一個角度看,如果對“炒學”下資本的盈利沖動缺乏充分的制度規范,如果政府與資本的關系理不清的話,一切可能走向反面:資本與權力結成權貴聯盟,威脅到本來就非常薄弱的教育公平。

  回顧炒車、炒煤、炒水電,都能看到種種因為制度準備不足而出現的市場猝不及防。應該說,對于公眾來講,教育遠比車、房、煤等重要得多,而從既有的法律規范看,制度在資本投資教育方面明顯供給不足。筆者認為,對于這種即將來臨的“炒學”,政府要作好充分的制度準備。

  首先,政府要給窮人的受教育權利留下充足的保護空間,就好像政府必須在房地產市場之外提供足夠的經濟適用房以滿足低收入人群一樣,低收入人群是受不起市場折騰的,窮人在教育上也是,不能炒到最后把窮人的教育機會都給炒沒了,政府必須捍衛教育公平這條底線,不能指望民營資本的慈善。

  其次,法律必須對資本的教育營利進行嚴格的規范,保證教育不脫離公益的軌道。現有的《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資本可以有“合理回報”,但“合理回報”的限度缺乏具體可操作的約束,這很容易給暴利留下空間,而資本向來是唯利是圖的。

  最后,政府必須堅定地站在公益立場上與資本保持足夠的距離。保障教育是政府的核心職責之一。權貴聯盟將給教育公平帶來毀滅性的打擊,這需要政府要有一種“尤利西斯自縛”式的道德勇氣和制度自覺。

  《廣州日報》

  《市場報》 (2005年06月03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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