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日召開的江西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江西省響應政府號召實行計劃生育的農民中,有26018名符合國家確定獎勵扶助制度條件的對象,即將獲得每年600元的獎勵扶助金,這是由過去“處罰多生”為“獎勵少生”,建立農村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與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重大突破。為穩定低生育水平,促進農村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從2004年開始,國家在中、西部15個省、市進行了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試點,江西省宜春市是試點地區之一。由于江西省委省政
府、宜春市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此舉贏得了社會的廣泛擁護和贊譽。今年江西省被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擴大試點,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這一制度。獎勵扶助制度所需的資金按每人每年600元標準計算,今年江西共需資金1500萬元,中央財政負擔50%,為了不給市縣財政增加壓力,其余的50%全部由省財政安排。這充分體現了江西省委、省政府對農村人口與發展問題的高度關注。目前,江西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的資格確認工作全面完成,已上報國家并向中央財政提出資金申請;需要省級配套的780.54萬元資金也已落實,資金發放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基本就緒。
(信息來源:江西地方商務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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