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會計司負責人就發布《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答記者問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2日 10:01 上海證券報 | |||||||||
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步入規范軌道 北京消息 5月16日,財政部發布《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該《規定》將在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中起到怎樣的重要作用?記者就此采訪了財政部會計司負責人。
記者:《規定》的發布實施有何重要意義?將對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起到什么樣的重要作用? 答:財政部發布實施《規定》,是我國金融企業會計改革取得的又一項重要成果,對于規范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保護投資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規定》的發布實施,有助于規范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根據國務院的決定,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別進行信貸資產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試點。《規定》在全面規范發起機構、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機構、資金保管機構、貸款服務機構、投資機構等適用會計規范基礎上,重點規范了發起機構信貸資產終止確認的條件及其會計核算,解決了信貸資產證券化當事人適用的會計標準問題,使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從一開始就遵循嚴格的會計規范。 《規定》的發布實施,有助于防范金融風險。信貸資產證券化是結構性融資活動,涉及面廣,風險大。為防范金融風險,《規定》系統規范了信貸資產證券化當事人的會計核算及相關信息披露內容,提高了會計信息的可比性和透明度,也為監管部門對信貸資產證券化實施有效監管、防范金融風險奠定了基礎。 記者:發起機構核算信貸資產證券化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答:發起機構是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起點,其會計核算應當主要關注資產證券化的信貸資產在符合何種條件時,才能從發起機構的賬上和資產負債表中轉出,即終止確認信貸資產。 根據《規定》,發起機構應當首先判斷信貸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是否已轉移。如果已轉移,發起機構應當終止確認信貸資產,并將其賬面價值與因轉讓而收到的對價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如果仍保留,發起機構不應當終止確認信貸資產,在這種情況下,發起機構轉讓信貸資產收到的對價應當確認為一項負債。發起機構在具體進行判斷時,應當綜合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并充分運用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在發起機構仍保留部分重大風險和報酬的情況下,發起機構應當進一步判斷是否能對資產證券化的信貸資產保留控制權。如果仍保留控制權,就要視發起機構繼續涉入信貸資產的程度繼續確認相關資產和負債。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充分反映發起機構因保留對信貸資產的控制而保留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如果發起機構放棄對信貸資產的控制,就可以將其終止確認了。 還有一個重要問題需要關注,即發起機構是否對特定目的信托擁有控制權。如果擁有控制權,按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應當納入發起機構合并會計報表范圍。 除上述要求外,為了充分披露信貸資產證券化相關的風險信息,發起機構應當就信貸資產證券化作出詳細披露,如所轉讓信貸資產的賬面價值、因轉讓信貸資產而確認資產的性質、發起機構仍保留的信貸資產所有權上風險和報酬的性質、相關負債的賬面價值等。 記者:特定目的信托和受托機構核算信貸資產證券化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答:信托項目和受托人信托業務的會計處理,在《信托業務會計核算辦法》(財會[2005]1號)已作出原則規定。考慮到在信貸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特定目的信托和受托機構具有特殊地位,發揮特殊作用,其會計信息質量的優劣直接影響到投資人和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信托業務會計核算辦法》的基礎上分別對其作進一步規范很有必要,因此,《規定》單設兩章分別規范了特定目的信托和受托機構的會計處理。 特定目的信托是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載體,從風險隔離和《信托法》的要求看,應當作為一個獨立的會計主體,單獨設置會計科目,單獨核算資產證券化信貸資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情況,并單獨編制財務報告。為了保護不同特定目的信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同特定目的信托的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簿記錄等應當相互獨立,不得混淆。 受托機構是信貸資產證券化的主要當事人。在信貸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受托機構由于承諾信托取得的信托財產應當單獨核算,不能與信貸資產證券化其他當事人的固有財產相混淆。 記者:其他相關機構核算信貸資產證券化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答:除上面提到的發起機構和受托機構外,信貸資產證券化還涉及其他一些機構,如資金保管機構、貸款服務機構、投資機構等。 資金保管機構是為信貸資產證券化提供信托財產賬戶資金保管的機構。資金保管機構在向投資機構支付信托財產收益的間隔內,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受托機構指令進行投資;資金保管機構應當按照保管合同約定,定期向受托機構提供資金保管報告,報告資金管理情況和資產支持證券收益支付情況;資金保管機構應當按有關資金保管合同的約定確認和計量保管收入。 貸款服務機構是為信貸資產證券化負責管理貸款的機構。貸款服務機構對作為信托財產的信貸資產應當單獨設賬,單獨管理;貸款服務機構應當定期向受托機構提供服務報告,報告作為信托財產的信貸資產信息;貸款服務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貸款服務合同確認和計量服務收入。 投資機構是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持有者。根據《規定》,投資機構取得的資產支持證券應當作為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進行會計處理;投資機構取得的信托收益,應當區分屬于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本金部分和投資收益部分進行會計處理;會計期末,投資機構應當對所持有資產支持證券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發現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記者:請您談一談財政部會計司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答:作為《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的配套措施,《規定》在深入了解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準備情況的基礎上,充分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的現行做法,既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充分協調,又兼顧了我國國情。 為進一步完善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會計處理,我們將密切關注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的開展,及時發現試點工作遇到的新問題,對其加以分析研究并提出解決對策。在時機成熟時,我們將及時發布有關金融資產轉移的會計準則,以系統全面解決包括信貸資產證券化在內的金融資產轉移會計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