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航油事件接受教訓,擬提升公司治理以及中介機構角色的擴展
記者單羽青北京報道新加坡交易所(SGX)計劃加強其上市規則與審批程序,以提升公司治理標準,促進良好的監管方式。作為新加坡交易所對于其法規框架及審批流程年度總結工作的一部分,一份公開咨詢文件已于5年5月30日發布以尋求公眾對于特定規則變更的反饋意見。
新加坡交易所首席執行官謝福華5月31日對記者表示,這次提升與完善原規則的動因來自中航油事件的教訓。
梁福華說,“你一定知道這個案例。大約6個月前,中航油宣布了因一系列能源投機交易而造成了5億5千萬美元(約人民幣45億5千萬元)的損失。因此,有人就強化相關規則和程序的必要性向新加坡交易所提出了質疑。”
“我想說的是,擁有一向被用于監管和促進公開且信息充分披露的市場規則,我們的規范體系是可靠而健全的,我們將繼續沿用相同的原則。然而,新加坡交易所基于以上原則的規則需要不斷得以完善,以確保它們能切實有效地滿足市場需求。另一方面,也要避免過度的約束。”
針對上市規則擬議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兩個領域——提升公司治理以及中介機構角色的擴展。
提升公司治理方面,在擬議的措施中,新加坡交易所尋求:通過要求兩位獨立董事的持續參與而非僅僅是在上市時參與,以加強董事會的獨立性;外國上市公司中增加本地董事的參與,董事會必須在持續性的基礎上至少有兩位獨立本地董事;在中期財報中,要求一個來自董事會的“消極保證”確認,表明在其所知和所能預料的最大限度內沒有能夠導致財務報告虛假或誤導的因素;要求董事會和CEO提供內控方面每年一度的確認;要求上市申請者確認其已獲得對業務運營有本質影響的所有必要的批準。
中介機構角色的擴展方面,擬議中的規則將尋求:將主理商的主理角色信息披露(署名)要求從一年增至兩年;任命一名守法顧問協助公司向上市公司的過渡;要求主理商確認上市申請人的董事已了解上市規則下所應負的職責和有關的新加坡法律法規。
據悉,該咨詢文件對加強上市規范提出了進一步的建議,并自2005年5月30日起至7月1日向大眾公開,聽取意見。新規則將在得到公眾反饋并得到有關批準后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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