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員首次勾勒存款保險制度框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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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2日 03:21 每日經濟新聞 | ||||||||
薛莉 新華社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劉士余在日前舉行的“中美存款保險制度高級研討會”上說,目前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已經成熟。他還具體描述了即將問世的存款保險制度的雛形。
劉士余說,存款保險制度框架初步考慮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實行強制型存款保險,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必須參加存款保險計劃。包括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外資銀行由于涉及到母國與東道國在存款保護制度安排和協調方面的問題,如何納入存款保險范圍尚須作進一步論證。二是對存款人實行限額賠付。但具體賠付標準將高于國際上的經驗數據。以確保當個別存款類金融機構發生倒閉時,絕大部分的存款人都能得到全額賠付。三是存款保險的費率要逐步與金融機構的風險評價掛鉤。四是成立專門機構管理存款保險基金,待條件成熟時再建立存款保險公司。 在闡述存款保險制度的外部環境時,劉士余說,以國有銀行為重點、以建立現代公司治理結構與機制為目的的金融企業改革的逐步深化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創造了良好的內在基礎條件。與此同時,金融法制體系的逐步完善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法律環境。更為重要的是,中國宏觀經濟多年來保持快速健康發展,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提供了極為有利的宏觀經濟環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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