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滾動新聞 > 部委專題--商務部 > 正文
 

商務部公告丙烯酸酯反傾銷措施即將到期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1日 15:46 商務部網站

  2005年6月1日,商務部發布第33號公告,公布對原產于日本、美國的進口丙烯酸酯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將于2005年11月23日到期,利害關系方應當在措施到期兩個月之前提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的申請。按照《反傾銷條例》規定,調查機關將在收到申請后兩個月內、措施到期之前決定是否立案進行復審。

  反傾銷日落復審(又稱期終復審)是WTO反傾銷協議規定和各國普遍實施的制度。根據
WTO反傾銷協議規定,各國一般在反傾銷措施到期前應國內產業申請或者有合理理由主動發起復審,以決定取消反傾銷措施是否將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再度發生。如果復審確定取消反傾銷措施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再度發生,則調查機關可以裁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一般為延長實施5年。如果沒有利害關系方申請復審、調查機關也沒有主動發起復審,則反傾銷措施應按照原定日期自動終止實施。

  即將到期的反傾銷措施是由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于2001年6月9日在2001年第5號公告中發布的。《商務部公告2005年第33號我部發布對日、美丙烯酸酯反傾銷措施即將到期的公告》


談股論金】【收藏此頁】【 】【多種方式看新聞】【下載點點通】【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繽 紛 專 題
周 杰 倫
無與倫比時代先鋒
Beyond
Beyond激情酷鈴
圖鈴狂搜:
更多專題 繽紛俱樂部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