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經濟適用房有新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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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1日 07:46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該市房產住宅局日前制定了《哈爾濱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購買經市政府批準面向社會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均實行申請、審批和公示制度。 《規定》限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分為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凡具有哈爾濱市常住戶口,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居民家庭;現住房面積低于本市住房面積控制標準70%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 《規定》限定,申請人只準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單身申請人、3口人以下的家庭申請人(含3口人),可購買建筑面積7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3口人以上的家庭申請人,可購買建筑面積9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最大不得超過建筑面積100平方米。 《規定》要求,自2004年5月13日算起,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滿5年(含5年)的,可按市場價格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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