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機會成本,對于投資者來說,就是指將資金進行某種形式的投資所獲得的收益,相對于其放棄的另一種形式投資所獲得的收益。
如投資者王某可以選擇股票和儲蓄存款兩種投資方式。他于1999年9月1日用1萬元購進某種股票,經過1年的操作,到2000年9月1日,投資股票的凈收益為450元。如果當時他將這1萬元存入銀行,1年期定期儲蓄存款的年利率為2.25%,扣除利息稅,則有180元的實際利
息凈收益。從上例可以看出,這180元就是王某投資股票而放棄儲蓄存款的機會成本。若考慮機會成本,王某的實際收益應為270元,而不是450元。如果到2000年9月1日,王某投資股票獲得的凈收益為150元,若考慮機會成本,他的實際收益則是虧損30元。
由此可見,只要存在著兩種以上的投資形式,就會有機會成本存在。因此,投資者在選擇投資形式時,必須考慮機會成本,而且還要認真分析機會成本。只有這樣,才能客觀、準確地評價自己的投資成果。
為準確測算投資的機會成本,下面向投資者介紹債券投資收益率的有關計算公式:
1.直接收益率:年凈收益與購買價格的比率。
直接收益率=年凈收益/購買價格。
2.持有期收益率:債券持有期間的收益率。
持有期收益率=〔(賣出價格-買入價格)÷持有期間(年)〕/買入價格×100%。
3.最終收益率:從買進時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時的年均收益率。
最終收益率=〔(償還價格-買入價格)÷剩余年數〕/買入價格×100%。
《市場報》 (2005年05月31日 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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