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就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債務重組改善方案發表意見
記者單繼林5月30日北京報道今天,國務院國資委新聞發言人杜淵泉經授權發表意見表示,由于多種因素影響,導致債權債務雙方在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現有資產價值認定上存在一定差異,希望有關債權人能夠客觀、真實地評估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現有資產價值。
杜淵泉表示,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根據債權人的反饋意見,在中航油集團支持下,認真考慮債權人等各方利益,對1月24日提交的債務重組方案進行了調整和完善。5月12日公布的改善方案充分表達了對債務重組的誠意,這也是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按照商業化原則所作的最大努力。
但是,由于部分債權人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持有的某些資產的價值認定,依據近幾年效益增長趨勢來評估未來收益,未充分考慮中國航油市場供應有關政策等變動因素影響,導致債權債務雙方在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現有資產價值認定上存在一定差異。
杜淵泉說,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債務重組成功,是盡可能減少各方損失、有效解決問題的最合適途徑和辦法,希望債權人認真研究和分析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債務重組方案的各項有利因素,通過長遠業務合作,尋求未來共同發展。
杜淵泉表示,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按照當地法律和商業化規則運作,引入戰略投資者,實施債務重組,是債權人、小股東和中航油集團的共同愿望;國資委也正在密切跟蹤事態發展,待事件妥善解決后,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將盡快完善對境外中資企業的監管和高風險業務的監控,會同國家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法規;建立和完善境外子企業監管和經營風險監控的有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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