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上市公司要積極進行股權分置改革
○ 大中型上市公司特別是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進行股權分置改革將形成良好的示范效應,有利于投資者形成穩定的改革預期
○ 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要大力支持并積極配合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
○ 試點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使改革方案具有廣泛的股東基礎,保障股東充分行使權利
○ 合理控制改革節奏,實行試點先行、分步推進,堅持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與市場的承受程度統一
○機構投資者依法合規地買賣試點公司股票,參與試點公司的改革。對于憑借持股優勢與其他股東合謀操縱股東大會表決結果,干擾其他投資者正常決策的,證監會將會同行業監管機構予以嚴肅查處
○加快落實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化解證券公司風險、擴大合規資金入市渠道、加強資本市場法制誠信建設等各項資本市場治本措施,形成改革的綜合配套效應
北京消息中國證監會、國務院國資委昨天聯合發布《關于做好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意見》共有十條,其中要求大中型上市公司特別是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積極進行股權分置改革。
《意見》指出,大中型上市公司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大中型上市公司特別是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進行股權分置改革將形成良好的示范效應,有利于投資者形成穩定的改革預期。要積極利用股權分置改革進一步健全現代企業制度,使資產的保值增值具有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的價值評判基礎。
《意見》要求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積極支持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要統籌考慮股權分置改革與本地國有企業改革、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的關系,按照改革的總體原則和程序明確國有股東參與股權分置改革的有關管理規定,大力支持并積極配合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
《意見》提出,試點上市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使改革方案具有廣泛的股東基礎,保障股東充分行使權利。保薦機構要發揮協調平衡作用,要幫助上市公司考慮未來發展,平衡各類股東利益,方案設計要切合公司實際,既要合法合理,符合改革的原則和精神,又要充分運用各種有效手段和創新方法,降低改革成本,維護市場穩定。
《意見》還提出,要鼓勵改革后的公司進行并購重組、資本運營等方面的創新試點,幫助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做優做強,提高公司質量。
《意見》強調,要合理控制改革節奏,實行試點先行、分步推進,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與市場的承受程度統一起來。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市場監管機制,依法維護改革的正常秩序。
《意見》要求,機構投資者在改革中要發揮積極作用。以保險公司及其資產管理公司、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要從流通股股東整體利益和市場長遠利益出發,切實履行所承擔的職責。依法合規地買賣試點公司股票,參與試點公司的改革。對于憑借持股優勢與其他股東合謀操縱股東大會表決結果,干擾其他投資者正常決策的,證監會將會同相關行業監管機構予以嚴肅查處。
《意見》還要求,要營造有利于改革的市場環境,要加快落實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化解證券公司風險、擴大合規資金入市渠道、加強資本市場法制誠信建設等各項資本市場治本措施,形成改革的綜合配套效應,協調推進股權分置改革。
作者:記者 林堅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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