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融資券托管結算操作細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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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7日 11:30 上海證券報 | |||||||||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5]第2號)的有關規定,規范短期融資券的托管、結算和兌付行為,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短期融資券(以下簡稱融資券)應采用實名記賬方式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進行登記托管。中央結算公司負責
第三條 發行融資券的企業(以下簡稱發行人)在首次發行前應與中央結算公司簽訂《短期融資券登記托管和代理兌付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 第四條 融資券發行需使用中國人民銀行債券發行系統的,參照《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發行結算操作細則》的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條 發行人應于融資券債權債務登記日12時前,向中央結算公司提供《短期融資券發行款到賬確認書》(見附件一)。中央結算公司據此辦理債權債務的確認登記,并向發行人出具《短期融資券登記托管手續完成確認書》(見附件二)。 第六條 融資券發行結束后,發行人應在債權債務登記日的次一工作日,通過中國債券信息網(www.chinabond.com.cn)向市場發布《短期融資券發行情況公告》(見附件三),并發送至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同業拆借中心)。 第七條 中央結算公司于每個交易日通過中國債券信息網向市場披露上一交易日日終,單一投資人持有融資券數量超過該期融資券總托管量30%的投資人名單和持有比例(見附件四),并發送至同業拆借中心。 第八條 發行人應在融資券本息兌付日5個工作日前,通過中國債券信息網公布本金兌付和付息事項,并發送至同業拆借中心。 第九條 融資券到期日前3個工作日為截止過戶日。 第十條 融資券的本息兌付日遇法定節假日和非營業日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第十一條 融資券本息兌付時,發行人應在本息兌付日前一個工作日,將兌付資金及時足額劃入中央結算公司指定的資金賬戶。 第十二條 中央結算公司在融資券本息兌付日12時前,將發行人劃入的兌付資金向融資券投資人或其委托的結算代理人預留的資金賬戶劃出。結算代理人收到本息款項后應立即轉賬支付給相關投資人。 第十三條 中央結算公司在完成兌付資金代理撥付手續后3個工作日內向發行人出具《短期融資券代理兌付手續完成確認書》(見附件五)。 第十四條 如發行人未能按期向中央結算公司指定賬戶足額劃撥兌付資金,中央結算公司在融資券本息兌付日12時前,通過中國債券信息網向市場公告發行人未按規定將有關款項撥付中央結算公司指定資金賬戶的事實,并將該公告(見附件六)發送至同業拆借中心并在中國貨幣網公布。 中央結算公司在發行人未按規定將有關款項撥付中央結算公司指定資金賬戶的事實發生后2個工作日內,將此詳細情況書面報告中國人民銀行。 第十五條 發行人在收到中央結算公司出具的《短期融資券登記托管手續完成確認書》或《短期融資券代理兌付手續完成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按照雙方簽訂的《協議書》約定向中央結算公司支付發行登記服務費或代理兌付服務費。 第十六條 對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央結算公司通過中國債券信息網發布的融資券相關信息,融資券投資人應隨時查閱了解,結算代理人應向其投資融資券的客戶及時提示關注。 第十七條 融資券的托管、結算業務及本細則未盡事宜適用中國人民銀行的相關規定和中央結算公司的有關業務規則與細則。 第十八條 本細則由中央結算公司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九條 相關業務咨詢聯系方式見附件七。 第二十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短期融資券發行款到賬確認書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我公司發行的 期短期融資券發行款已到賬 元,明細如下: 請貴公司按此辦理相關登記托管手續。 (發行人公章) (主承銷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短期融資券登記托管手續完成確認書 : 你公司于 年 月 日發行的短期融資券已于 年 月 日在我公司中央債券簿記系統完成登記托管手續。 短期融資券名稱: 短期融資券簡稱: 短期融資券代碼: 短期融資券實際發行總額: 短期融資券托管總額: 起息日: 到期日: 短期融資券期限: 短期融資券年利率: 計息方式: 特別說明:請按本次實際發行額的 %向我公司撥付發行登記服務費 元。 賬戶:匯入行名稱:中央結算公司 (清算行號:901100011115;電子聯行號:099951) 收款人賬號:222 收款人名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特此確認。 (中央結算公司托管部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短期融資券發行情況公告 公司 年 月 日發行第 期短期融資券,現將發行結果公告如下: (發行人公章) (主承銷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年 月 日短期融資券超比例持有公告 (中央結算公司發行服務部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短期融資券代理兌付手續完成確認書 : 你公司發行并在我公司托管的(短期融資券名稱) (短期融資券代碼) 已完成本次代理兌付手續。 本次兌付性質:到期兌付 付息 托管面額: 本次兌付資金總額: 撥付時間: 資金額: 特別說明:請按本次兌付資金總額的 %向我公司撥付兌付手續費 元。 賬戶:匯入行名稱:中央結算公司 (清算行號:901100011115;電子聯行號:099951) 收款人賬號:222 收款人名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特此確認。 (中央結算公司托管部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 短期融資券本息資金逾期劃付公告 (發行人名稱) 年第 期短期融資券,應于 年 月 日付息/兌付。截至 年 月 日 時, (發行人名稱)未向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指定的資金賬戶足額劃付本期短期融資券兌付資金。 本期短期融資券主承銷商: 本期短期融資券聯席主承銷商(副主承銷商): 特此公告。 (中央結算公司財會部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 相關業務部門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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