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23家知名藥品生產企業21日在武漢作出承諾———凡由本公司生產并已銷售出廠的藥品,一旦發現安全隱患問題,主動聯系經銷商,盡最大努力在第一時間將該批藥品全部召回。
這些企業是在武漢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倡導下作出的承諾。在21日上午召開的中國(武漢)醫藥峰會上,山東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企業負責人在倡議書上代表各自企業
當場鄭重簽名,另有3家企業負責人通過電話表示贊同藥品企業應實施召回制,并作出同樣的承諾。
根據倡議書,須召回的藥品包括:本生產企業發現新的嚴重不良反映的藥品;本生產企業留樣觀察,在有效期內發現產品質量不穩定,可能有質量隱患的藥品;由于印刷校對等原因,且生產過程未發現,造成產品包裝及說明書上“適應癥”、“使用方法”、“禁忌癥”等不符合標準的藥品;企業認為其他存在安全隱患問題的藥品。
武漢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冬冬介紹,在武漢藥監局的倡導下,武漢20家制藥公司于2004年11月11日率先宣布推行問題藥品召回制度。
此前,在我國市場上對問題藥品實施召回的多為國外品牌藥企,如2004年10月初,用于治療風濕性關節炎的王牌藥物“萬絡”,被懷疑增加服用者患心臟病和中風幾率,被生產廠家默沙東公司(美國)宣布召回。目前,我國現行的藥品監管制度中尚無藥品召回的相關規定,“藥品召回”屬于企業自發行為。
《市場報》 (2005年05月27日 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