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在內地外發加工紡織品免征出口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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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7日 09:01 上海證券報 | |||||||||
香港特區政府日前發布消息稱,為解決內地大幅提高74種紡織品出口稅對港商的影響,CEPA聯合指導委員會在北京達成協議,將對到內地外發加工(OPA),并具香港產地來源資格的紡織品及成衣豁免征收出口關稅。內地與香港將簽署CEPA事項補充協議予以確認。 記者同時從商務部獲悉,內地決定對澳門到內地實施外發加工措
OPA即"外地加工",或被稱作"外發加工",指香港、澳門紡織服裝企業把產品的初期生產、加工工序轉移到勞動力成本更低的中國內地,然后再將這些半成品運回香港、澳門進行后道工序的加工,最后這些產品以港、澳地區產品的身份進行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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