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長假后,一份標志著啟動股權分置改革試點的首批公司名單及方案出臺。消息公布后,引起各方的廣泛關注,關于試點方案的評議不斷。我們認為,要想順利推動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必須關注以下三大問題。
第一,作為此次制度性重大改革的推動者,監管者如何在宏觀層面的把握和微觀層面的監督上發揮好作用是至關重要的。在這場涉及到流通股股東與非流通股股東之間各自利益
再分配的博弈過程中,流通股股東(不包括機構投資者,它們是否能代表中小投資者還難以斷言)仍處于劣勢地位。
從表面上看,完全由市場主體來決定博弈結果也許顯得非常公平,但由于目前中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仍相當不完善,非流通股股東有盡量減少流通股股東權益補償的天然本性,并造成流通股股東只能被動接受非流通股股東提出的試點方案或者消極地選擇用腳投票現象,由此會掩蓋侵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事實。因而,監管者不能放任不管,不能完全讓利益不一致的市場主體來解決如此復雜的問題,否則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就可能淪為一句空話。
第二,要把解決股權分置問題作為推動市場轉折的一個重要契機,以形成市場多方共贏的局面。盡管從目前已公布的試點方案看,都體現了向流通股股東進行補償的原則,但對流通股股東進行補償的力度還遠遠不夠。因而,盡快推出更能符合市場合理預期的新試點方案是當務之急。
我們認為,對于大型國企應當采取優先股的試點方案,這樣既保證了國家對大型國企的戰略性控股地位,又緩解了對市場流通的壓力;對于其他大多數上市公司則應采取縮股的試點方案,以流通股與非流通股股東歷史形成的持股成本如上市時各自的出資額等作為對價基準,通過消除股本泡沫(即大幅度縮減非流通股股份)來全面提升上市公司基本面,如縮股將提升每股凈資產值和每股盈利能力等。這樣的話,不僅可以提高非流通股股東按流通市值計算的市價總值,而且也可以提高流通股股東的流通市值。
由此,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由原來糾纏利益之爭有可能轉化為彼此共贏的的市場格局,將有助于推動整個股市發生根本性轉折。
第三,要從整個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來認識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突出意義。中國資本市場發展滯后,已嚴重阻礙了金融業改革進程(如大型國有商業銀行改制上市),由此對于推動中國經濟改革的負面影響是相當明顯的。因而,此次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成了背水一戰的一場決戰,只能贏而不能輸。以市場的方法來解決市場中存在的問題,更需要我們有足夠的勇氣跳出市場各方利益或各部門利益的狹隘范圍,來協同一致地共同推進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
作者:樂嘉春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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