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溫州民營企業在山西省投資興辦煤礦有關情況的調研報告》首度揭開所謂“溫州炒煤團”真相 許群 王高 新華社
由浙江省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等公布的《關于溫州民營企業在山西省投資興辦煤礦有關情況的調研報告》,首度揭開所謂“溫州炒煤團”真相。
之前有媒體稱溫商的投資———哪怕是億元投資———兩年內就可以全部收回,這一說法《報告》并沒有否認。《報告》提到,在山西投資興辦煤礦的溫州民營煤礦分布在山西全省,共計300多家企業,累計投資30多億元。
對于中小煤礦來說,1噸煤的開采成本在30元左右,而原煤出售價格在100元/噸以上,最貴的洗精煤已賣到500元/噸左右,單位產品毛利率遠遠超過100。但是獲取高額利潤和“炒”不能等同起來。溫商所獲得的利潤,也正是他們捕捉利潤機會、敢冒投資風險的企業家精神所應得的回報。用《報告》的話說,“是一種正常的投資獲利行為”。
《報告》提到,在山西投資興辦煤礦的溫州民營煤礦分布在山西全省,但“煤炭年產量總計2000多萬噸,約占山西省煤炭年產量的1/25、全國煤炭年產量的1/100”。從這些數據看,溫州商人并不具備炒作并影響市場價格的能力。
《報告》還從以下三個方面證明了溫州煤團的行為是投資而不是投機。首先,溫州民營企業大多是以承包的形式投資經營煤礦,承包年限一般在幾年到幾十年之間,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不是進出容易的短期投機行為。其次,這些企業大多投資在煤炭生產環節,更體現為投資行為。第三,溫州商人基本是在坑口就地銷售煤炭,并沒有通過集中買賣行為炒高煤價。煤炭價格的上漲很大程度上是受國內能源供需趨緊和運力緊張因素影響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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