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 楊雪婷)“按照人大常委會的要求,到明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實施之時,所有的配套措施和辦法都要出臺。”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副研究員胡潤青在昨天第八界科博會的“中國能源戰略高層論壇”上透露,另外,她還告訴記者:“同時國務院還將出臺對大型發電企業的可再生能源配額管理辦法。”
胡潤青透露說,目前國家發改委正在緊鑼密鼓地完善相關的配套措施,其中總量目
標制度將包括發展的總量,目標的期限,適用的技術種類,發展的重點區域等內容;優先上網制度則將規定可再生能源發電優先上網,電網企業按照政府規定的價格,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的全部上網電量,另外還將界定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的關系,要求電網企業投資建設和管理可再生能源發電系統的送出工程;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電價將分為政府定價、招標電價;費用分攤的方式是省級電網統一核算,年終進行網間結算,而專項資金的來源則由中央和地方財政以及費用分攤結余組成。
胡潤青還透露:為了鼓勵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國務院將規定,大型的發電企業所發出的電中必須有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胡潤青解釋說:“當初在立法時,本來想讓所有的發電企業都必須有可再生能源發電,由于考慮到操作起來比較復雜,最后沒有加入這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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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計劃展望2010年遠景
國家“十一五”計劃到2010年,我國新能源主要技術項目的目標如下:
1、風能:2010年全國風能開發能力將達到100-110萬KW。
2、太陽能:2010年太陽能利用總量達到467萬噸標準煤。
3、生物質能:生物質能發電裝機容量2010年超過30萬KW。
4、地熱能:2010年地熱能利用總量達到151萬噸標準煤。
5、小水電:2010年裝機容量達到2788萬KW,發電量為1170億千瓦小時。地產商可進入能源領域可再生能源將是建筑能源的首選
商報訊(記者楊雪婷)“能源問題對房地產業是新的推動力,有能力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能以節能建筑為契機而進入能源領域發展。”北京工業大學環境與能源工程學院馬重芳教授在昨天的“中國能源戰略高層論壇”上呼吁:“可再生能源應是建筑供能的首選,房地產開發商應該研究節能建筑的發展并以此為契機進入能源領域。”
清華大學建筑學院教授江億指出,目前我國城鎮民用建筑運行耗電為我國總發電量的22%—24%,北方地區城鎮采暖消耗的燃煤為我國非發電用煤量的15%—18%,這些數值都僅為建筑運行所消耗的能源,不包括建筑材料制造用能及建筑施工過程的能耗。因此建筑節能是各種節能途徑中潛力最大的方式。
馬重芳教授說,而目前我國新建房屋有95%以上是高耗能建筑,建筑節能市場的潛力是非常巨大的。而目前,馬教授介紹說,建筑節能可以采用淺層地能替代燃氣供暖,可采用熱泵技術、光導技術、抗垢強化傳熱技術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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