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擴大開放,促進縣域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鼓勵和調動全縣各方面招商引資積極性,獎勵為我縣引進經濟技術合作項目中和在招商引資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特制定本規定。第一條 中介獎勵。凡為我縣引進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單位和個人,均視為中介人(本行政區域內黨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黨政干部及部分企業領導班子中的領導干部不適用中介獎勵)。(一)引進生產加工型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200-1000萬元人民幣的(含200萬元),按固定資產實際到位資金額的0.5%給予獎勵;固定資產投資
額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含1000萬元),以固定資產實際到位資金額的1%為獎勵基數,固定資產投資額每遞增1000萬元人民幣,獎勵標準遞增0.1個百分點,最多不超過3%。(二)引進農業綜合開發、基礎設施、社會公益事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200-2000萬元人民幣的(含200萬元),按實際到位資金額的0.3%給予獎勵;固定資產投資額2000-5000萬元人民幣的(含2000萬元),按實際到位資金額的0.5%給予獎勵;固定資產投資額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含5000萬元),按實際到位資金額的1%給予獎勵。(三)引進對地方經濟發展有較強拉動作用的商業、服務、旅游等第三產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1000-5000萬元人民幣(含1000萬元),按實際到位資金額的0.2%給予獎勵;固定資產投資額1億元人民幣以上(含1億元)的,按實際到位資金額的1%給予獎勵。通過融資、捐贈等形式引進的資金和設備等,中介人的獎勵一事一議。(四)引進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大,對全縣經濟有較大拉動作用項目的單位和個人,經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由縣政府授予重大貢獻獎。具體獎勵標準一事一議。(五)爭取到計劃外無償資金,實行重獎。具體標準由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一事一定,最高不超過爭取到位資金總額的20%。第二條 貢獻獎勵。在我縣行政區內的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在職工作人員,在招商引資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可享受貢獻獎勵。(一)超額完成縣政府下達的各項引資任務,經濟技術合作項目資金增幅較大,并引進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較大企業的單位,經縣招商引資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由縣政府授予“招商引資功臣單位”稱號,并頒發獎金,用于補充單位招商引資經費或獎勵。(二)引進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較大的經濟技術合作項目,并且資金到位、項目開工的引資人,經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由縣政府授予“招商引資功臣”稱號,并頒發獎金。(三)全面完成縣政府下達的各項引資任務,并引進有一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經濟技術合作項目,在年度考核評比中成績突出的單位,經縣招商引資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由縣政府授予“招商引資先進單位”稱號,并給予獎勵。(四)在招商引資工作中表現突出或做出一定貢獻的個人,經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由縣政府授予“招商引資先進個人”稱號,并給予獎勵。
第三條 縣政府設立獎勵基金,每年注入50萬元人民幣,列入預算,在縣財政局設立專戶。資金用于中介獎勵和貢獻獎勵。獎勵按年度進行,每年統一獎勵一次。資金不足部分由縣政府調劑解決,如有剩余結轉滾存使用。
第四條 中介獎勵程序。中介人引進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提供合法證明材料、有效憑據,經縣招商局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認定后,報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給予一次性獎勵。中介人同時符合本規定的兩條以上獎勵條款時按標準高的條款予以獎勵。
第五條懲罰措施。把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作為招商引資工作的獎勵工資。完成縣里下達任務指標50%(含50%)以上的單位按比例開獎勵工資,完成任務不足50%的取消獎勵工資。第六條 對違反本規定騙取獎金的單位和個人,由縣招商局會同有關部門追回全部獎金,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信息來源:樺川縣地方商務之窗)
(信息來源:黑龍江地方商務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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