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貼建設項目未招標不批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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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5日 11:31 北京日報 | ||||||||
本報訊 (記者 孟為) 政府給予投資補助或貸款貼息的建設項目,未按規定進行招標的,將不予批準資金申請報告。這是記者昨天從“加強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管理信息披露會”上了解到的。 據了解,當前本市政府投資領域仍存在著投資項目超規模、超標準、超投資等“三超”問題,項目招投標不規范是一個重要原因。為此,本市出臺《關于依法加強政府投資項
市發改委負責人表示,《意見》規定了四項新制度:中標候選人公示制度、招投標信息全過程公開制度、違法案件聯合查處制度和有關部門共同加強招投標監管制度。政府相關部門今后在審批、核準建設項目時,將依法核準建設項目招標方案,對建設項目未依法招投標的,將不予批準政府投資補貼和貼息。同時對于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未經核準擅自不招標或擅自邀請招標的,有關部門將暫停辦理相關手續。 據悉,由市發改委、市建委、市規委、市交委、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共同制定的《意見》,將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