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規范管理,提高辦事效率,促進中國(北海)民營工業園暨北海市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招商引資工作,根據《中共北海市委員會、北海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國(北海)民營工業園區管理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有關規定,制訂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北海市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根據園區實際,負責制訂園區發展戰略規劃,分步實施,促進園區建設。
第三條市人民政府授權管委會根據各職能部門的要求,審查、審核材料,出具審批意見書;各職能部門根據園區管委會的審批意見,相應辦理有關手續,發放相關證件;相關責任由園區管委會承擔。
第四條嚴格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關于貫徹實施國務院西部大開發政策的若干規定》,完善投資項目管理制度,凡不需要有關部門審批的投資項目,只需在管委會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即可開工建設。
第五條各部門對落戶園區的項目采取“專人聯系、限時辦文”的辦法,指定專人負責審批行文手續的辦理。對重要項目和重點審核內容,有關部門要派專人提前介入,幫助指導準備報批材料。在前期手續、資料完備的情況下,限定在1—2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行文手續;對一些特殊項目,可不定期進行“一站式”辦公審批。
第六條 持管委會出具的審核意見書辦理項目建設有關手續的,除國家、自治區明確規定必須上繳的以外,免去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二章 審批事項、程序及期限
第七條 企業設立。
(—)企業名稱核準登記。管委會協調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于1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經管委會審批同意,報市外經貿局備案,由市外經貿局于1—2個工作日內發放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三)企業工商登記。企業完善相關資料后,經管委會審核同意,報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于1—2個工作日內發放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稅務登記。企業完善相關材料后,報市稅務主管部門于1—2個工作日內發放稅務登記證。
(五)銀行開戶、海關登記。管委會配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 企業入園及項目立項。
(一)企業入園申請。企業按管委會的要求提交入園的有關申請材料,經管委會審批同意,核發入園申請批復。自批復之日起,企業享受園區優惠政策。
(二)項目立項。管委會1個工作日內完成入園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報市計委備案;如確需市計委審批的項目,由管委會審核出具意見后,報市計委于1個工作日內審批發文。
第九條 用地申請及審批。
(—)用地預審。管委會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審定項目選址及定點方案,與企業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預出讓協議書》,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附件。企業按《國有土地使用權預出讓協議書》的約定向管委會交納地價款!秶型恋厥褂脵囝A出讓協議書》是規劃審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依據。
(二)用地規劃。管委會提出的項目用地定點方案,經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審查后,由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相關意見于1—2個工作日內核發《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憑管委會審批意見書、《國有土地使用權預出讓協議書》及有關規劃手續于1—2個工作日內直接給土地使用者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管委會同期完成項目建筑方案的審批。
第十條 項目報建。
(1)申報年度基建計劃。管委會下達年度基建計劃后,報市統計局備案,市計委于1—2個工作日內核發投資許可證。
(2)施工圖報建。經管委會審批同意后,報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由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于1—2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工程招投標。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配合管委會完成工程招投標,企業完善相關資料報管委會審批同意后,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于1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特種專業項目工程的報建按《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工程質量監督由管委會協同建筑質量監督部門共同管理。
第十二條 房屋產權登記。
企業按管委會的要求提交有關房屋產權登記材料,經管委會審批同意后,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于1—2個工作日內發放房屋產權證書。
第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土地開發達到允許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后,企業可向管委會申請土地轉讓,經審批同意后,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土地使用權出租、抵押,經管委會審批同意后,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第三章 項目建設
第十四條 企業提出用電申請,并完善各項相關資料后,由管委會同市供電部門辦理用電開戶等有關手續,并于1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十五條 企業提出用水申請,并完善各項相關材料后,由管委會會同市自來水公司辦理用水開戶等有關手續,并于1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十六條市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管委會對園區內項目建設的選址、報建、竣工驗收等有關環節依法進行環保監督和管理。企業準備完善各項相關資料后,如各環節的有關審批事項無重大環保問題,市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于2-3個工作日內完成有關審批事項。
第十七條市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對園區內消防工程設計、建設及安裝依法進行監督管理。企業準備完善各項相關資料并符合消防要求后,市公安消防監督機關于3個工作日內完成有關審批事項。
第十八條對特殊項目實行特事特辦,其有效文本一時未能齊備的,可發有效證件副本,先動工建設,并由管委會會同有關部門協助其在限期內完善手續。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九條 管委會制訂地價優惠政策,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條管委會設立專業的國有資產管理公司,負責園區供水、供電、道路等市政設施的開發建設及管理。所得收益用于園區有關公共設施的維護及管理。
第二十一條引進生產性項目落戶園區的按《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分期兌現獎勵金額。首次獎勵20%的前提為實際投資額不低于項目總投資額的50%(不包含地價款)。
第二十二條 各有關部門必須按工作時限辦理有關審批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同意,并按市委、市政府改善投資軟環境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由北海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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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廣西地方商務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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