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和一個女孩兒聊起來,她說:不想再愛了,因為太痛。說完她又加了一句:因為我愛了就不會保留。
這句話令我砰然心動,如今這世道,敢這么做的人不多了。無它,太容易受到傷害。愛這東西,并不怎么講良心,往往是投入得越多,失去得越多,痛得越多。而有了經驗,明明知道結果,還敢投入,就不僅僅是勇氣的問題了。
后來問她:如果遇到了心動的怎么辦?答曰:象好朋友吧。———很完美的想法,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做得到。感情這東西,發展到后來,往往與初衷相違,并不是想控制就能控制得住的。我只能祝福她幸運,不在那趟混水里陷得太深吧。
她說到了重點:感情這東西,是不能保留的。保留了就不純粹,不純粹了,快樂就不到底,不到底就不能盡興,不能盡興的感情,又有多少意思?瞻前顧后的愛情,就像雞肋,棄之可惜,食之無味,又像攙了水的牛奶,怎么也不是那個滋味了。
只是,我們能原諒朋友的,多半兒不能原諒愛人,能給朋友的寬容,多半兒也不能給愛人。這應該算是愛的悲哀。然而之所以這么苛刻,又是因為珍視吧,不珍視又怎么會那么在乎。所謂“眼里不揉沙子”,不是眼睛的話,換到手上,有個把兩粒沙子,又有何妨?可惜這樣的珍視,往往建立在自私的基礎上。自私,算是愛的本質之一吧。如何在愛與自私之間找到平衡點,又是個很麻煩的難題了。
后來那個朋友說起以前的那個他,寫來情義綿綿的信,仿佛自己從來沒做過那么多傷害她的事。我無奈:也許他的感情是真的,但是不能改變他的本性。關鍵時刻,他一樣還是會再次出賣你,維護自己的利益。我問她:如果一輛車向你們沖過來,他是會擋在你面前,還是會舍你而去?她冷笑:他怎么會擋在我面前!
找愛情,就是要找會擋在你面前的那個人。
《市場報》 (2005年05月24日 第二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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