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案頻發不在規則缺失 是一把手失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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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4日 05:11 中國青年報 | ||||||||
震驚全國的南海華光億元騙貸案日前在廣州和佛山一審宣判,與騙貸6.2億元的私營企業主馮明昌一同獲刑的,還有南海財政局的兩任原局長,工商銀行的3名原行長、副行長,10多名原銀行工作人員也受到懲處。 面對這起罕見的騙貸案,許多人都認為是銀行等機構制度不健全導致了案件發生。可是,當我們將矛頭指向規章制度的時候,卻發現真正釀成這起驚天大案的,不是規則的缺失
“事實上,銀行的規章制度是很嚴密的,什么情況下能貸款,能貸多少,由誰審批,都寫得很清楚,絕不是隨便就可從銀行貸到款的。”一位長期辦理此類案件的法官認為,南海華光億元騙貸案的發生,并不在于銀行的內部規定不嚴密,而在于執行者藐視規定,缺乏規則意識。 根據相關規定,工商銀行南海支行的貸款審批權限是8000萬元貸款。然而1999年5月的一天,馮明昌卻順利地在一天之內從工商銀行南海支行貸走了2.4億元。該支行原行長林裕行違反審批制度,超越審批權限一次性批準上述貸款。該行部門人員梁建雄等根據林裕行的指示,沒有履行審查職責即辦理了相關的貸款手續。這些對銀行的各項規定了如指掌的人們,視銀行規定為無物,使信貸業務調查、評估、審查、審批、簽約、發放、檢查、收回等環節的一系列規章制度流于一紙空文。 南海騙貸案的最可悲之處就是,它向我們昭示了這樣一個悲劇:踐踏規定的,恰恰是那些應該帶頭執行規定,檢查落實規定的人。 一位長期辦理金融案件的法官說,像南海華光億元騙貸這樣的案件95%以上都是“一把手”犯罪。由于人事權、財物權和重大工程項目決策權在“一把手”身上過于集中,這就在不少單位形成了“一把手”一手遮天的局面,為“一把手”搞權錢交易埋下了隱患。 南海市財政局前局長孫伯寬說:他知道財政局不能將資金借給任何企業使用,于是將錢從財政局劃到投資公司后借給馮明昌。他沒有向市領導匯報過借錢的事情,連財政局的其他副局長也不知道此事,全是他一人做主。 在工商銀行南海支行,“一把手”的權力更是膨脹到登峰造極的地步。該支行原行長林裕行直接指令下屬部門的人員,向馮明昌違法放貸9億多元。 針對“一把手”權力膨脹釀成的種種惡果,有專家開出藥方:監督“一把手”重在“剝權”,將“一把手”的人事、工程、財務等相關權力剝離,才能有效遏制“一把手”腐敗的勢頭。 專家指出,必須建立一個獨立于“一把手”權力之外的紀檢、審計、監察機構。如在銀行系統,應建立獨立授信評審制度,由總行授信評審部直接向分行派駐信貸審查官,總行授信評審部及其派出機構,分別設立信貸審查委員會,由各行業的專家組成,行長和部門負責人不參加貸審會,這就避免了“行長說了算”,實現了監督的客觀公正性。 (據新華社廣州5月23日電) 作者:張朝祥 吳俊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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