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股證的杠桿效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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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0日 08:20 證券時報 | |||||||||
一、利用杠桿效應 投資認購證較直接投資相關資產的好處是可提供杠桿效應。認購證投資者只需付出原來用于投資相關資產的一小部分資本,即可把握資產價格上升的機會從而獲利。
我們用一個仿真認購證來舉例,認沽證同理亦然。 2004年5月30日,投資者只需投資3400港元(0.34港元 x 10000),便可買入最低一手(10000份)法興發行的公司甲認購證(9901),而如果直接買入一手正股,投資資本將高達52500港元(52.50港元 x 1000)。 例子:公司甲認購證(9901) 發行日(2004年2月15日)的條款及細則: 若買入股份:2004年5月30日,投資者以每股52.50港元買入1000股甲公司股份,總投資額為52500港元。投資者于6月20日以每股65.00港元沽出股份,獲利23.80%。 若買入認購證并于三星期后沽出:2004年5月30日,投資者亦可選擇以每份0.34港元買入10000份法興公司甲認購證(9901),總投資額為3400港元。6月20日,公司甲認購證價格升至0.86港元,回報率高達153%。 二、套取現金 與杠桿效應相關的另一個優點,是持有正股而又需要現金的投資者,可沽出其正股而買入認購證,繼續把握股價上升所帶來的利潤;同時,又可套現大量資金。 仿真例子: 公司乙認購證(9902) 發行日(2004年5月31日)的條款及細則: 2004年7月3日,原來持有1000股公司乙股份的投資者獲利回套,以每股87.25港元沽出股份。為了繼續把握股價上升而獲利,投資者以每份2.725港元買入10000份法興公司乙認購證9902。 為方便計算,假設沒有經紀傭金、交易費用及厘印費等支出,投資者在沽出股份后獲得87250港元(87.25港元 x 1000),再以27250港元(2.725港元 x 10000)買入認購證。在此過程中,投資者既可套現60000港元(87250港元 -27250港元),同時可繼續受惠于公司乙股價之升勢。 由2004年7月3日至26日期間,公司乙股價上升11.17%至97.00港元。投資者雖已沽出正股,但所持有的認購證價格亦升至3.60港元,投資回報率達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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