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5月17日訊 (記者 楊小嫻) 全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會議,今天通報了2004年全省11起損害經濟發展環境的典型案件查處情況。
這11起典型案件為:
1.城步苗族自治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三亂”案
該縣質監局自2003年至去年4月亂罰款金額20.485萬元。其中,制作9個假案卷,將從企業拉來的贊助、不正當收費、不符合法定程序的罰款變為罰款,涉及金額16.69萬元。
該局局長廖武中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免去其局長職務。
2.永順縣交警大隊王村中隊不按程序執法案
去年7月26日,福建籍游客黃某途經張羅公路王村三岔路口時,被王村交警中隊隊長肖征順等人以駕駛員未系安全帶和超載為由,當場罰款400元。在開具處罰單據時,執法人員未寫“超載”情況,且未在罰款票據上簽名。
永順縣交警大隊給予肖征順通報批評、調離職位處理,并把違規罰款200元退還。
3.瀏陽市工商局城郊工商所亂收費、亂罰款案
該市城郊工商所利用年檢搭車收費及收費不開票:該所副所長毛定罡于去年1月到3月15日收取已取消的私營企業管理費6800元。另外,還伙同同事余佑成在年檢中收取47戶業主44550元,當場沒有任何手續。事后擅自填寫47份當場處罰決定書,其中有28份由其偽造代簽的,15份當事人為企業,無企業公章,無法定代表人簽字。
瀏陽市紀委給予毛定罡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余佑成黨內警告處分。清退已取消的6800元私營企業管理費,44550元罰款上繳市財政。
4.株洲市工商局蘆淞分局商標廣告科李基洛、蔡惠均執法違法案
去年1月8日,該局市場管理科科長王平帶領商標廣告科李基洛、蔡惠均對蘆淞區摩托車市場“星光”火花塞經營部經銷的“鑫友”火花塞進行檢查,發現該部經銷產品有違規現象。經同意,采取就地封存強制措施。第二天,李、蔡在未另行立案并深入調查的情況下,要求該經營部將其所欠廠方的3000元貨款作為罰沒款交給他們。2月10日,辦案人員又到該店以擅自轉移封存貨物為由對當事人下達了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告知書。
依照有關規定,李基洛、蔡惠均被予以行政警告處分,且退還罰款。
5.衡東縣工商局局長眭正舉利用職權向民營企業主索要錢財案
2003年7月,該縣工商局局長眭正舉想在離任前帶司機趙文斌到廣州玩一次。同月18日上午,眭要全國人大代表、衡東縣某養殖集團董事長劉某某,為其購買兩張長沙至廣州的飛機票。劉說,衡東買不到飛機票,眭則要求給錢。此后眭多次打電話給劉,劉未接聽。因索錢未遂,眭用別人手機打劉的電話,劉接聽后,眭在電話中用臟話辱罵劉。
衡陽市紀委給予眭正舉黨內警告處分。
6.湘潭縣農業局副局長譚紹軍工作失職案
2002年9月至11月,該縣金野種業有限公司先后購入手續不齊的金優207種子51459公斤。經鑒定后發現,該種子含雜率達7.3%(國家規定純度為95%)。2003年2月,湘潭市種子管理站將該情況通知縣農業局。時任該縣農業局副局長的譚紹軍知此情況,處置措施不力,導致全省19個鄉鎮6422戶農戶直接經濟損失達119.8萬元。
去年4月,該縣監察局給予譚紹軍行政記過處分,該縣政府免去其職務。
7.臨澧縣環衛處黃開軍等人不文明執法致傷他人案
2003年6月30日,該縣環衛處黃開軍等10余人到話友通訊門店催收門面衛生費發生糾紛。黃未經店主同意就想到柜臺內拿出兩臺手機扣押,遭拒絕,雙方發生扭打。店主被砸傷頭部。
該縣城管辦已責令環衛處退回被扣押的手機,對損壞的電話機、傳真機進行賠償;賠償醫療費3500元;將黃調離了市容執法大隊,并扣除上半年獎金。
8.懷化市湖天區地稅局個體稅收征收站站長錢偉文違規執法、徇私舞弊案
去年2月底,錢偉文發現轄區內餐館老板杜治前無證經營、漏交6個月正常營業稅,錢未對其進行教育,而是與杜達成消費3000元,平時從用餐中進行抵扣的口頭協議。至8月底,錢在杜的餐館共消費2020元。
錢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9.益陽市赫山、資陽兩區農機局違規扣押“濱湖”牌柴油機案去年4月15日,赫山區農機局在對光輝農機有限公司的例行檢查中,發現部分“濱湖”牌柴油機未張貼農業機械推廣許可證。該公司聲明已在申請重新辦證。但該局管理技術科還是暫扣了4臺柴油機。4月22日,資陽區農機局以該公司生產的柴油機《農業許可證》過期為由,暫扣該公司一經銷點4臺“濱湖”牌柴油機。
目前,兩區農業局已將扣押的8臺柴油機送還店主,益陽市監察局決定給予負主要領導責任的赫山區農機局局長蔡合云行政警告處分;給予資陽區農機局局長曾建良行政警告處分。
10.永州市司法局干部蔣元生召集社會人員尋釁滋事案
去年2月20日晚,永州市司法局干部蔣元生和朋友到芝山區“樂富豪不夜城”包廂唱歌,蔣與保安發生口角和拉扯。蔣離開后,電話召集以其侄子為首的20余人,指使并參與毆打3名保安,致3名保安受輕微傷。
案發后,蔣拒不配合組織調查,至今未認識錯誤,經永州市司法局機關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蔣開除黨籍處分。
11.岳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支隊違反辦案程序、弄虛作假、執法違法案
去年3月上旬,該市質監局稽查支隊書記兼一大隊大隊長吳紹興和副大隊長石振綱,執法人員許軍、李衛平等多次到工地對正在安裝的“盼盼”牌防盜門進行現場質量抽樣檢查。3月22日,2張抽檢樣品門檢驗為不合格產品。該市質監局決定:責令停止銷售;沒收不合格防盜門444張;處以罰款865800元。
接到長沙盼盼安全門制造有限公司舉報后,省優化辦召開協調會后復函,通知工廠自行整改,此次不作處罰。許軍便先后于4月9日和13日在家里假借“鷹山石化一名普通退休工人”的名義,偽造舉報信;許軍、李衛平還以罰到款后補償1000元的承諾,假借岳陽洞庭棉麻紡織廠職工張某的名義,偽造舉報信,謊稱“盼盼”防盜門是“地獄之門”,分別寄送省質監局主要領導和岳陽市政府主要領導,要求查處。
經研究,許軍受到行政降級處分,吳紹興、李衛平受到行政記過處分,石振綱通報批評。該市優化辦給予該市質監局稽查支隊黃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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