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透露,從本月起深圳市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上調為488元,深圳市失業員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比以前略有提高。上年度深圳市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480元,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是根據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的!渡钲诮洕貐^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月發放標準為上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資的80%。2004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資為610元,因此從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深圳市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調整為488元。寶安、龍崗兩區也參照488元/月的標準執行。另外,困難失業員工在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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