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廖方報道:私營企業主首次入選全國勞動模范,是今年全國勞動模范評選中議論最多的熱點之一。
有人士認為,私營企業主是企業的所有者,不能劃分到勞動者中去,因此不能將他們評為勞動模范。
就此,記者采訪的廣東參與勞模評選的相關人士認為,私營企業主不屬于社會主義勞動者的范疇,但是十六大已經將他們納入社會主義建設者的范疇,而且現在勞動模范的覆蓋范圍并沒有那么嚴格的界限,所以不能這樣死扣“勞動者”的概念。
對于“優秀的私營企業主納稅多,對國家貢獻大,所以該當勞模”與“收稅與交稅只是國家與企業間的契約關系,不存在誰貢獻誰的問題”的觀念交鋒,這位人士則表示,不應該過多地計較交稅是不是對國家作貢獻的問題,而是應該從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上來看,私營企業確實成為國民經濟的有效補充,在很大程度上拉動了國民經濟的增長,而在廣東來看,這個形勢更加明顯,從這一點上講,是不能否認私營企業主為國民經濟所作的貢獻。
另有評論認為,勞模評選范圍的擴大,是勞模影響力擴大的一個標志,勞模被推崇、受到青睞,也是社會進步的一個顯著信號,但企業的領導可以參評“優秀企業家”,而對于普通的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來說,“勞模”不僅是最符合他們身份的榮譽,而且也是幾乎唯一的榮譽,所以,應把“勞模”這一榮譽最大限度地賦予普通勞動者為好。
但據了解,在今年評選出的近3000名全國勞模中,非公經濟人士共占207個,其中包括一些鄉鎮企業中股份制公司的老板以及33位私營企業主,比例并不算高,更沒有超出規定的比例范圍。
(日京/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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