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蔡巖紅
從今年開始,我國決定對7大類148個稅號的出口紡織品征收關稅。該政策實施以來,上海、杭州、烏魯木齊等海關相繼查獲一些出口紡織品涉稅案件。僅一季度,上海海關就查獲涉嫌偷逃稅款合計50余萬元的出口紡織品案件92起;杭州海關查獲此類案件14起,涉案案值達700多萬元。
歸納起來,企業偷逃出口紡織品關稅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偽報品名
近日,寧波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申報出口一批稅率為零的“棉制針織男上衣”。上海海關經過查驗,發現該批出口貨物實為“全棉男式汗衫”,屬于出口應稅商品,應按每件0.2元征收出口稅。據此,海關補征出口關稅近1萬元。
少報多出
據了解,由于紡織品出口征收從量關稅,即按件數或套數計征關稅,個別企業便在申報出口數量上動起了腦筋。近日,紹興某制衣有限公司申報出口襯衫1.87萬件,經海關查驗,而實際出口數量為2.08萬件,最后海關向其補征了稅款。
在148種出口征稅的紡織品中,有28種以“套”作為計量單位,每套征稅0.2元。個別出口企業卻將本來應該用“件”作為計量單位的應稅商品,按“套”申報出口,以此少報多出,偷逃稅款。
歸類不當
另據了解,在目前出口紡織品涉稅案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由于出口企業對《進出口稅則》商品歸類方法不熟悉、不了解而導致歸類不當而引發的。比如對于“多種材料混紡”的紡織品,根據《進出口稅則》商品歸類原則,應按主要材料歸入相應稅號,而出口企業往往簡單地將其歸入“其他材料制服裝”稅號中,造成歸類錯誤。僅上海海關通過糾正商品歸類錯誤,就使企業補征稅款近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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