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信息是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依據。但令人遺憾的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規范的事情仍然時有發生,并且在違規手法上也不斷創新。比如,將信息分拆披露,便是最近半年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所出現的新的違規方式。
所謂信息分拆披露是將一個完整的重要信息分拆開來,作兩次及兩次以上的披露,先公布其中的一部分,然后再公布另一部分。而受這種信息分拆披露的影響,公司的股價也出
現大起大落現象。
例如像這樣一家上市公司,由于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對公司業績帶來了重大的不利影響,然而,該公司沒有及時披露,而是報出2004年實現凈利潤同比增長45.92%;3月披露的年報更是喜上加喜,還推出了每10股派4元轉增10股的高分配預案,并預測公司2005年將實現凈利潤6000萬元。而對于原材料漲價對公司的成本影響問題,該公司明確表示將采取多種途徑,消化部分原材料上漲的不利因素。正是受這些利好消息的刺激,從2月下旬起到3月上旬,該公司股價大幅上漲55.13%。然而,到了3月12日,該公司卻發布《關于公司原材料硅鋼片漲價的風險提示性公告》,并表示目前公司還沒有較好的辦法來消化該不利因素。而受此公告影響,公司股價立馬下跌22.71%。
毫無疑問,這種將信息分拆披露的做法是對投資者利益的一種重大傷害。它人為地造成了信息的不對稱,讓那些不知情的投資者在高位買入股票后蒙受巨大損失。因此,為規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增強上市公司的誠信意識,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筆者認為有必要對其予以嚴厲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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