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的臺灣中泰賓館創辦人林國長過世后,留下約24億元(新臺幣,下同)遺產。28年來,為了遺產分配爭執,林國長的妻妾和林國長獨子林紹明互相控告。妻妾去世后,孫子林命群、林命嘉繼續與生父爭訟,案件在二、三審間纏訟11年。日前父子三人終于和解收場。
和解關鍵是林命群、林命嘉兄弟退讓,讓原本只能繼承25%遺產的父親林紹明能獲得50%,兩兄弟再平分其余50%遺產。旅泰華人林國長海外事業有成后,返臺投資,在1977年
元月30日病故,在泰國和臺灣兩地留下龐大遺產,估計至少有新臺幣40億元,房地不動產更有近80筆。林國長在臺灣的遺產有不動產、股票、現金,僅依公告現值計算,即值新臺幣24億元,林紹明可分得約12億元,林命群、林命嘉兄弟約可各得6億元。依和解筆錄,不動產的分配,原則上是原本登記在誰的名下就歸屬誰,不用再辦理移轉登記,父子再以股票交換方式彌補。例如,中泰賓館現由林命群管理,就不用移轉登記,林命群只要以股票彌補父親、弟弟即可。林國長有妻妾7人,而據林國長臨死前留的遺囑,遺產的75%留給妻子趙璧芝、妾朱佩芳,僅25%留給林紹明,因而引起林紹明不滿,認為遺囑是兩名“姨媽”趁父親病重、意識不清時偽造的。因此,林紹明返臺控告兩名“姨媽”偽造文書,并以協議名義,將在臺所有值錢的資產都歸在自己名下。趙、朱兩人在1993年間,也以林紹明為被告提起確認遺囑真正之訴,希望林紹明依林國長的遺囑分配遺產。林國長的妻妾聯手控告獨子林紹明案,臺北“地方法院”1993年一審判林紹明敗訴,“高級法院”改判林紹明勝訴。但“最高法院”將案發回更審后,“高級法院”更一審又改判林紹明敗訴,可是,“最高法院”還是發回更審。“林國長的遺囑是否為真?”就這樣在“高級法院”、“最高法院”間纏訟了13年,趙、朱兩人也在纏訟中去世。等到“高級法院”更二審,輪到林紹明的兩名分由姨祖母帶大的親生兒子林命群、林命嘉接手,與生父爭訟。在“高級法院”審判中,合議庭全力促成林氏父子和解。和解關鍵是林命群先同意讓步,林命嘉也追隨不堅持,父子才于4月15日作成和解筆錄。在和解筆錄中,林國長的遺囑被打破了,遺產分配回復到依法繼承狀態,林紹明與兩名兒子同意平分遺產。林命群讓步相當多,他不僅同意與弟弟平分姨祖母應繼承的50%(依遺囑是75%)遺產,他與父親在泰國爭訟祖父林國長的泰國遺產,原已獲得勝訴,也讓給父親;林國長的遺產、臺北市新生南路知名的真的好海鮮店,原由林命嘉出租經營,也分給父親。
分遺產 護孫心切埋下紛爭
說到林國長,現在的年輕人可能非常陌生,但他當年在臺灣商場的知名度,絕對不會亞于現在的王永慶、張忠謀。當初林國長會在泰國立下只給獨子林紹明繼承25%遺產的遺囑,主要是“護孫心切”,擔心林命群、林命嘉兩位金孫會拿不到財產。據接近林國長家族人士透露,林國長生前對于林紹明的用錢情況頗有意見。因林紹明生性不羈,先后生下林命群、林命嘉兄弟后,兩兄弟自小就跟著祖父林國長、祖母趙璧芝和朱佩芳生活,以目前的說法,就是隔代教養。其中,林命群和趙璧芝較親近;林命嘉則和朱佩芳親近。林國長生前最令人津津樂道的就是他妻妾成群。為了照顧妻妾和兩位孫子,當他自知離大限之日不遠時,顧慮獨子如果繼承大批遺產,萬一把財產揮霍掉,他的妻妾和孫子可能繼承不到什么財產。因此,他在遺囑中就“剝奪”兒子林紹明的“應繼份”,將原本兒子和其妻子可各繼承一半財產的正常情況,改變成林紹明只繼承25%,趙璧芝、朱佩芳兩位妻妾各繼承37.5%。妻妾兩人雖然共繼承遺產的75%,但林國長當時也特別交代兩人,這些財產未來由林命群、林命嘉兩兄弟各自繼承。為免兩兄弟的財產有意外,林國長還特別指示,兩位妻妾必須把財產留到孫子年滿40歲后再繼承。林國長用心良苦,他擔心如果太早讓兩兄弟繼承遺產,則其父林紹明可能用監護人的身分,把他刻意要留給孫子的產業都拿去敗光掉,所以要求兩位賢內助一定要遵守其遺命。這也是趙璧芝和朱如芳兩人會和林紹明長期打官司爭產的主因。
善心法官苦口諭子讓父
林國長去世28年,衍生的三代之間子告母、子告父家族爭產官司,歷經20余年的纏訟,終于以和解收場。如果沒有法官苦口婆心鋪下和解之路,這件豪門恩怨恐怕很難順利落幕。從母子到父子,先后對簿公堂,畢竟和講求孝道和人倫的中國民風不合。法官眼見骨肉親情為財產“撕破臉”,基于過去曾促成臺灣某大財團親子興訟和解的經驗,在本案訴訟進行中,法官同樣極力促成林紹明父子三人能夠坐下來,朝和解方向走。在法官的主導下,父子三人雖都有意和解,可是每次定庭期,除了林命群每次都到庭外,不是在泰國的父親林紹明未到,就是林命嘉缺席,父子三人就是無法湊在一起。直到今年3月15日第四次的和解庭,父子三人終于都到齊。為了這個家族的和諧,庭訊從上午10時開始,一直到晚上9時30分,期間還因下午時段的法庭有其他法官使用,不得不改到其它地方繼續進行。最后他們才敲定和解內容,并在和解筆錄上簽名。沒想到,乍露和解曙光后,又有人有意見。法官遂在4月再訂第五次的和解庭,并高分貝曉諭兒子該讓爸爸,才讓父子三人不再爭執,同意依據和解條件執行。
兄弟鬩墻仍僵持不下
林國長身后衍生的爭產訴訟,雖然目前三代之間的各自興訟已和解,但同屬第三代的林命群、林命嘉兄弟之爭卻仍在纏訟中。林命群在這件豪門爭產案中分配的財產相對較少。但他因為取得中泰賓館較為完整的股權,從未來發展角度來說,實際獲利應可彌補眼前的損失。這也是林命群愿意以退為進,寧可少分一點祖父財產也愿意和解的原因。中泰賓館現址基于城市更新計劃,即將在下個月拆除重建。依目前的規劃,原址將重建成現代化的建筑,主建筑維持五星級旅館、餐廳,另規劃興建五棟豪宅環繞主建物,整個產值估價高達190億元。正因為中泰賓館現址土地未來潛力無窮、商機無限,也引發林命群、林命嘉兄弟間的鬩墻爭執。為了中泰賓館經營權,林命群、林命嘉兄弟近年來就爆發多件訴訟案,包括1999年8月間,中泰賓館股東會決議通過增資案,擬由8000萬元增資到12億元。另外,屬中泰賓館產權之一的長興利停車場,因林命群將約6600多平方米土地出租給其它企業,引發林命嘉出面主張,強調土地是他向祖母趙璧芝生前所承租。這塊土地爭產紛爭目前還在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清粥豆腐乳裹腹 節儉豪商妻妾成群
林國長家族的豪門爭產風波,終于以和解告一段落,不但使這位當年妻妾成群的傳奇華僑富商在辭世28年后可以安息于地下,更保留了身后的顏面。林國長1873年出生于廣東潮州,在老家并沒有顯赫的家世。為了生活,林國長16歲時向外祖母借了7塊大洋,縫在褲腰帶里,飄洋過海到泰國打天下。離鄉背井的環境下,林國長并沒有特別的目標,有什么活就做什么,當過小販、掃過水溝,也賣過米炭,第二年才覓著金店工友的職務,一待就是10年。林國長生性節儉,金店的工作管吃管住,花不到他一分錢。升到襄理職位時,存了上千的大洋,思索著自立門戶,其后開設了金行。勤奮、守信是林國長從商的原則。20世紀初的泰國,只要肯努力就能有收獲,奮斗30多年,林國長的金店越開越多,他也成為泰國金融界名聲響亮的商業巨子。1950年代,林國長赴臺投資,在臺北南港設立了他在臺灣的第一個事業“僑泰興”面粉廠。除了商業傳奇,林國長的七位妻妾平和共處,更為人津津樂道。林國長共有余卓漢、趙璧芝、朱佩芳、謝麗珍、陳惠英、許奇珍及蔡淑英七位老婆。七人中除陳惠英當時在大陸沒跟出來外,其余每位妻妾各以不同的身分掌管事業,彼此間不但互不爭寵,而且群策群力為老公的事業加分。林國長非常節儉,對自己已近乎苛求,家財萬貫卻常以清粥、豆腐乳裹腹,晚年甚至因而患了營養不良的毛病。他的節儉,讓外界誤以為他一毛不拔,不過,林國長對公益教育事業卻是一擲千金,毫不吝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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