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報記者管偉【金陵晚報報道】保薦制從今年1月1日開始正式取代了以前的通道制,保薦制這個舶來品是否能夠適應中國的資本市場,還有待于市場考驗。不過,從記者與保薦代表人的談話中了解到,目前的保薦制和保薦代表人存在著幾點不足。
有高分低能現象
《關于2004年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的通知》明文規定:“各證券公司投資銀行從業人員均可參加此次考試。”本次向全體投行人員敞開了大門。這樣,一點實際經驗也沒有的投行人員均可參加考試。發行上市是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作為保薦代表人來說,重要的是能力和水平,而一個人的能力和水平并不是能夠考出來的。“如果通過了,他能勝任嗎?”一位做過幾年投行業務的人憂心忡忡地表示。
流動率太高
一方面,目前我國77家保薦機構共有654名保薦代表人,大部分保薦人集中在大券商中,小券商為了保住保薦人從而擁有保薦資格,就高薪挖人,這就導致了保薦代表人的薪酬越來越看漲。對于保薦代表人的流失,大券商心里直滴血,對于保薦代表人的高薪,小券商直喊吃不消。根據統計資料顯示,目前保薦人的流動率為20%。
懲罰制度不合理
在“瓊花事件”中,兩名保薦代表人在被中國證監會處以停業3個月的初步處罰之后,去年上海證券的兩名保薦代表人陳永陽和楊虎因九發股份配股申請材料制作粗糙,保薦代表人未能做到勤勉盡責,而被中國證監會發行部采取了談話提醒的監管措施。“一個保薦代表人一年有一個項目做就已經不錯了,而且現在也有一個規定不允許一個保薦人同時接兩個項目,所以,停業3個月基本上也只是說說而已。而對于以上陳永陽和楊虎兩位保薦人,中國證監會真的只是對他們說說而已。”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薦代表人說。違規的成本太低了,所以,在高額的利益誘惑下,違規是理所當然的了。(編輯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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