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被拘30天審出100頁卷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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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8日 12:01 東亞經貿新聞 | ||||||||
據《足球報》 佛山市警方已經于24日早上正式向佛山市檢察院呈請批捕張海,日前,佛山警方在對張海30天的審問后整理出了100頁的案情卷宗,而張海涉嫌賭球和操縱打假球的情況并不在這份卷宗里。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滿30天時,公安機關應提請檢察院批捕當事人,檢察院的批捕部門要在7天內對公安機關提供的卷宗進行審閱,然后作出是否批準逮捕
有知情人透露:目前佛山市公安局經濟偵察支隊提供的張海案卷宗已經送至檢察院偵察監督科,監督科的有關工作人員目前正在詳細地審閱張海案的卷宗,審閱卷宗的時間為7天,到4月30日晚,檢察機關將作出決定是否批捕張海。 張海目前被羈押在佛山石灣的佛山市看守所,在過去的30天里,他就在那里接受警方的審問。據了解,在30天的審問程序里,公安機關整理出了100頁的張海案卷宗。 據知情人士透露:“從相關證據來看,張海涉嫌挪用資金已經上億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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