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場一路下跌,方方面面人士焦急萬分,卻莫衷一是。但近日國務院召開的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和發展重點的會議卻給出了解決方向,其中首要一條就是要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并且,會議進一步提出了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具體途徑,即今年重點解決上市公司的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問題。從查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入手,加大對有關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的處理力度。強化大股東、董事、經理人誠信責任以及失職責任追究機制。同時,會議提出:要積極推動完善證券法律法規制度,加大對證券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治力度,健全證券
違法違規行為的民事責任追究機制。
我們認為,會議提出的強化對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誠信責任以及失職責任追究機制,并建立相應的民事責任追究機制,切中了目前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的癥結,是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非常有效的手段。
責任到人
一直以來,我國對上市公司違規違法行為處罰制度方面存在的一個問題就是執法力度不夠,致使法律缺乏應有的威懾力。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方面就是除了少數嚴重案件外,以往的處罰主要是針對上市公司,對上市公司的高管個人的處罰要相對輕得多,即使是處罰,有些也是象征性的。
由于國內上市公司大多數是國有控股的,這樣的處罰實際上對行為人沒有什么影響,責任落空的現象也就比較嚴重。更嚴重的是,如果對上市公司進行處罰,直接受損害的是股東利益,特別是公眾股股東的利益。在有關的股東民事賠償制度未完全建立前,這導致了上市公司管理層違規所付出的代價與其冒風險所可能獲取的收益不成比例,會誘使上市公司高管人員鋌而走險、進行違法違規行為,或者忽視應盡的誠信和審慎義務。最近頻頻暴露的上市公司大股東占用資金、違規擔保的案例,與高管人員個人責任缺失或者不到位是有很大關系的。這次國務院會議提出要強化對個人責任的追究機制,如果得到切實落實,對上市公司違規違法行為負有責任的個人將會受到應有的處罰,這會從根本上改變公司管理層和公司的行為,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信息披露、侵犯中小投資者利益等問題將會得到明顯改善。
他山之石
加大對個人責任的追究,也是成熟市場的普遍做法。特別是美國在安然事件之后通過了Sarbanes-Oxley法案,對公司財務與公司管理提出了非常嚴格的要求。這部被很多人視作近十年來最嚴厲的法案規定,CEO們必須親自證明財務報表與其他信息的真實性,否則將會面臨懲罰,輕則罰款,重則面臨刑事責任和牢獄之災。
就在不久前,世通公司前CEO埃博斯正式面臨刑事訴訟,他被控訴罪名包括共謀誤導投資者、證券欺詐和財務報告作假等。所有這些罪名一旦成立,現年63歲的埃博斯將可能面臨85年的監禁判決。類似的案例在美國證券市場發展歷史上并不罕見,尤其是在越來越強化監管的最近幾年。正因為這樣嚴格的責任追究機制,使得美國證券市場的個人違規成本非常高,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和透明度得到了有效保證。
提升估值
通過個人責任的強化來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將對市場長期的估值水平的提高和市場的健康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這主要體現在兩個層面:一是上市公司質量的提高將伴隨著業績的提升;二是投資者所要求的股權風險溢價出現下降,這恰恰是當前市場最需要的。試想在一個治理結構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報表可信度差的市場里,如何有效樹立投資者的信心?用專業術語解釋,就是投資者估值時要求的風險溢價大幅度提高,估值水平自然就低了。正如許多機構和專家前一段時間指出的,如果單從市盈率倍數看,目前A股市場的市盈率已經低于成熟市場和一些新興市場,但國內市場的投資價值目前仍未被完全認可,其原因就在于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不完善和上市公司的各種違規行為和侵犯流通股股東利益的行為增加了A股投資者所要求的股權風險溢價。
如果違規者的個人違規成本大幅度上升,那么A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和透明度將可能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那時,投資者的信心才能真正得到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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