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我國第一家以民營資本為投資主體的全國性專業人壽保險公司,其資本構成具有多元化的特點,在公司治理結構方面也有自己的特征。借此機會,我向大家介紹一下民生人壽的有關情況和發展狀況,并就公司治理結構談一下自己的認識和體會,供大家商榷。
一、公司的基本情況
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是中國民營經濟發展和金融市場開放的產物。公司由全國工商聯牽頭組織21家企業發起設立,之后吸收新加坡亞洲聯合控股有限公司參股,現有股東22家,實收資本金為8.73億元人民幣。公司從創立之初,就確立了“民生人壽保民生”的經營理念和“客戶價值最大化、股東價值最大化、公司價值最大化”的價值取向,立足于高起點、高標準、高效益。在實際經營活動中,公司展示出出資人多元化和民營資本的強大生命力和優勢,在近兩年的經營中取得了一定的業績,累計實現保費收入約15.5億元。目前,公司已建成了10家分公司、4家中心支公司和148家營銷服務部,分支機構初步覆蓋了全國大部分經濟發達地區。
二、民生人壽治理結構的特點
首先向大家介紹一下民生人壽的股東構成情況。目前我公司股東總數為22家,分別是萬向集團公司、中國泛?毓捎邢薰、中國有色金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海鑫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江西匯仁集團醫藥科研營銷有限公司、東方希望集團、四川新希望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電信經濟技術開發公司、新加坡
亞洲聯合控股有限公司、民生投資信用擔保有限公司、浙江航民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企業托管經營股份有限公司、山東華樂實業集團、西子電梯集團有限公司、上海華晨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旗揚投資有限公司、廣州市三益實業有限公司、廣西噴施寶集團有限公司博林公司、北京中西泰安擔保有限責任公司、長沙前進工貿有限公司、聯想控股有限公司、衢州市鴻基實業有限公司等。
從股東構成來看,我公司的股權結構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投資主體多元化,股權較為分散。公司目前的股東大多數是國內知名的大型民營企業,也有國有資本的注入和外資的參股;既有從事多元化經營的大型集團公司,也有從事專業經營的企業。22家股東中,持股比例最高為13.75%,持股比較均衡,不存在大股東控股現象。
。ǘ┏鲑Y人的主體是民營企業,這有利于實現出資人的到位,也有利于建立真正合理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保證企業的規范健康發展。
(三)公司的大多數股東具備比較雄厚的資本實力,能夠隨時滿足壽險公司長期經營、尤其是因業務規模擴大而帶來的增資擴股的需要。同時也能夠滿足監管部門關于償付能力標準的規定。
。ㄋ模┰诠灸壳暗墓蓶|中,直接從事保險行業的只有亞洲聯合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因此董事會的專業背景顯得單薄一些。但不少股東已經涉足金融領域,對金融行業有一定的研究和經驗。如公司監事長、新希望集團的劉永好先生是民生銀行的副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泛海控股公司的盧志強先生是民生銀行的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魯偉鼎先生是萬向集團總裁,該集團對金融行業早有介入。由于這種經歷,股東們積累了豐富的金融經驗,有利于公司經營理念和經營決策的科學制定。
公司治理結構和公司的股權結構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就民生人壽來講,公司的治理結構建設直接反映了股權結構的這些基本特點,集中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董事會的構成。董事會成員中的股東董事均為各股東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他們多是民營企業家中的精英,有的多年在國有企業擔任領導工作,還有外國保險公司的董事局主席,具備豐富的經營管理經驗。這樣的董事會構成保證了出資人的真正到位,也保證了公司經營決策的科學高效。
。ǘ┍O事會的構成。公司監事長為劉永好先生,其他監事由相對持股比例較低的股東代表擔任。這樣的監事會構成,保證了監事會工作的專業性和效率,也保證了中小股東的權益。
(三)公司章程的制定。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以及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經過認真的研究,制定了公司章程并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章程中明確劃分了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營層的權責,在制度上保證了公司治理結構的正常運行。
三、當前公司治理結構的基本運行情況
民生人壽創立之初建立起來的公司治理結構,在三年來的經營活動中運行基本順暢。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層各行其職,建立起了較為明確的職責分工,在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思路的形成、經營管理決策的制定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同時有效的規避了經營風險。
從董事會成員專業背景來看,盡管公司的多數股東對金融業比較熟悉,但在公司成立初期對于保險業經營的特點和行業發展狀況把握的不是十分透徹。董事會對此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加強學習和研究,在董事會會議上結合議題進行保險行業運行狀況分析報告等,以提高自身的專業性、促進決策的科學高效。經過三年來的磨合和實踐,董事會對保險企業的運作特點、規律的認識逐漸清晰,對經營業務問題的探討逐漸深入,決策的科學性也逐漸提高,逐步形成了符合自身實際的經營戰略和發展思路。
民生人壽的經營戰略和發展思路主要有如下特點,即公司不追求高速擴張,堅持提升業務質量和效益為目標的穩健發展模式;公司不追求保費規模,著力發展個人期繳等傳統保障型產品,確保內含價值;公司不追求機構數量,強調盈利能力建設。
這一經營思路的提出,不僅是出于對公司實際情況的考慮,同時也是在認真學習幾次保險工作會議精神、分析保險業發展的特定規律、吸收借鑒同業公司的經驗教訓基礎上所做出的戰略決策,為公司的持續健康發展指明了方向。
上述民生人壽的經營戰略和發展思路,應該體現在經營層和全體員工的全部經營活動中,并以具體經營指標的形式體現在董事會的決議中,通過經營層的執行得以貫徹實現。無論是董事會就重大業務活動做出的決策,還是經營層執行董事會的決議,都有賴于保持董事會與經營層之間順暢的溝通機制,這是公司治理結構中的關鍵環節。
三年來的經營實踐證明,公司董事會與經營層之間較順暢的溝通機制,有效地促進了公司的科學決策和高效執行,為公司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需要提出的是,這種溝通機制是建立在權責明確的基礎之上的,較為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是這種高效機制的制度基礎。如果公司治理結構中各機構的職責不清、分工不明,那么即使溝通也難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對建設公司治理結構的認識
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應該具備以下幾個基本支柱:(一)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必須能夠有效保障出資人的權益。根據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正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物權法》(草案)第六十二條規定: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所有的不動產或動產,投入到企業的,由出資人按照出資額享有資產受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經營管理者等權利。(二)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中,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營層之間必須有明確合理的權責劃分和科學有效的協調制約機制。公司權責分配、權利制衡和監督機制等重大事項,由作為最高決策機構的股東大會做出安排。(三)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就保險公司而言,還要符合監管部門的特殊規定。
民生人壽作為一家成立不久的公司,在創立初期根據民營資本的特殊屬性,建立了較為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對公司的經營發展起到了較好的推動和保障作用。與此同時,經過三年來的實踐,我們也意識到在公司治理結構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完善、不合理之處。在此提出一些設想,與大家共同探討:
一是需要完善一系列規章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效性。作為一家新公司,民生人壽盡管建立起了較為明晰的公司治理結構框架,但在制度建設方面顯得比較薄弱,遠遠不能滿足公司治理結構的目標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強建立對公司經營決策過程的制度規范,使各方面工作有章可循,保障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效性。
二是要完善董事會和經營層之間的制度化的交流溝通和工作機制。今后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要想確保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有效性,必須要加強與經營層的交流溝通,及時了解掌握公司的經營狀況。經營層要正確執行董事會的決策,必須加強與董事會的交流溝通。從國際上一些大的公司來看,董事會成員與經營層成員往往有交叉任職的現象。有的總經理是董事會成員,也有董事長兼任總裁或CEO,還有設立執行董事的做法。目前民生人壽的董事會中,還沒有人進入經營層,同樣在經營層中也沒有董事會成員。今后要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很好的研究解決這方面的問題,以便使治理結構更加科學合理。
三是要借鑒先進經驗,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目前我公司已經形成了內控機制,在公司治理結構中起監督作用的監事會也發揮了其應有的作用,但還要進一步完善。在國外公司發展的過程中,獨立董事制度在治理結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監督制約作用,值得我們認真研究借鑒。按照相關法規及監管部門的要求,今后我們要考慮在董事會中增加獨立董事席位,并為監事會和獨立董事行使職權創造良好的條件。
四是要建立有利于公司治理結構正常運行的企業文化。企業文化是一個公司的靈魂,也是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中的重要環節。民生人壽的人員來自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必然帶來這些企業的文化。但是,他們都必須放棄原有企業文化中與民生人壽現實不相適應的部分,以便建立民生人壽自己的企業文化,一種民主的、開放的、包容的企業文化。
保險公司的治理結構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就民生人壽而言,我們在此方面還缺乏經驗,為此建議中國保監會盡快制定出臺《保險公司治理結構指引》,以便指導我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工作。(27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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