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邱登科通訊員黃玉霞、李偉報道:世界知識產權日前夕,廣東省、廣州市知識產權部門紛紛公布當地典型案例,一方面為權利人提供借鑒,另一方面給侵權者以震懾。其中諾基亞手機外殼專利侵權一案(詳見案情介紹),尤為引人注目。作為諾基亞方此案代理律師,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律師莫瑤江感觸頗深。他建言企業在遭遇侵權案時,優先考慮行政渠道。
行政渠道成本更低
莫瑤江認為,行政和司法雙軌制是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特點之一,像諾基亞這樣的跨國公司當然深入研究過中國體制,在此基礎上非常明智地選擇了行政渠道。其原因在于行政渠道程序相對便捷,環節較少,成本較低。莫瑤江還指出,企業在實施知識產權保護時要了解清楚自己保護的目的。如果只是單純地停止侵權行為,行政渠道是更明智的選擇;如果在此基礎上希望得到高額的賠償,則司法途徑更優。
尋求保護要有備而來
莫瑤江還以此案為例,指點企業在尋求保護時要做到有備而來,這種準備包括前期申請專利、發現侵權合理規劃、準備過程中充分取證以及要持之以恒給侵權者以巨大的心理壓力。他指出,采取專利圍剿是占據制高點的有效策略,諾基亞僅此案就請求了19項外觀設計專利權;其次,企業要做到有的放矢,合理規劃其重點打擊目標。諾基亞將涉嫌侵犯廣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作為重點打擊對象顯然不是隨意決策,而是因為這家企業占該類侵權的絕大多數,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也是取勝的關鍵;另外,耐心、充分取證對最后的勝利起決定作用。諾基亞先后用了一年左右的時間“深入敵后”,不僅把侵權工具底細摸得清清楚楚,而且對采購樣品的過程進行公證,保證了最后一擊中的;最后,要有持之以恒的耐心。諾基亞先后4年兩次將被告置于不利,給侵權者以巨大心理震懾,也對最終在一個月內結案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案例回放]
諾基亞手機外殼被侵權
2004年11月12日,諾基亞有限公司向廣州市知識產權局提出了處理廣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所享有的19件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的請求,廣州市知識產權局于2004年11月18日受理了上述請求。請求人稱其于2002、2003年間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上述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并于2003、2004年陸續被授予專利權。上述專利授權公告后,請求人發現被請求人未經其許可,生產銷售與上述外觀設計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侵犯了請求人擁有的專利權,因此請求人請求廣州市知識產權局責令被請求人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侵權產品、銷毀侵權產品和模具、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責令被請求人出具書面保證。為證明被請求人實施了侵權行為,請求人提交了由廣東省公證處制作的公證書。廣州市知識產權局立案受理后,對被請求人生產經營場地進行了現場勘驗,發現了被控侵權的產品以及部分生產模具。案件處理期間,廣州市知識產權局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調解,最后于2004年12月29日達成和解協議。注:此案被廣東省政府知識產權辦公會議辦公室列為10個知識產權典型案件之首,被廣州市知識產權局作為行政執法成功個案給予重點介紹,同時還被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優質品牌保護委員會評為2004年度中國保護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ㄋ腼L/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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