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3日電據北京晚報報道,近期,房價的消息一直是北京市民關注的熱點,各類房價指標容易被人混淆。22日,北京市統計局新聞發言人于秀琴正式對外解析目前常用的三種房價指標。
商品房屋銷售價格
計算方法為報告期內出售房屋的總收入除以報告期內已經竣工的房屋銷售面積(簽訂正式銷售合同)。特點是計算價格的房屋必須是當期報竣的商品房,必須是一級市場的商品房,計算平均房價不加權,不包括二手房和期房。
房屋銷售價格指數
利用抽樣調查和重點調查相結合的方法,選取區域代表性強、不同地理位置、不同類型的各類房地產項目,取得房屋設計交易量和金額,在分別計算一級市場商品房、二手房銷售價格后,通過加權算術平均法得出房屋銷售價格總指數。
預售商品房價格(期房價格)
根據期房買賣合同計算平均房價,即報告期內預售商品期房銷售額除以報告期內預售商品期房面積。特點:一級市場期房,不包括現房,不加權。
以上三種調查方法取得的平均房價從不同側面反映了報告期銷售和預售房屋的平均房價和變動情況。(傅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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